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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农欠60多万元饲料款不还 执法部门凌晨联合“猎赖”

2019-02-13 10:19:26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记者 黄清 通讯员 朱海明

执行法官宣读拘留书

1月30日清晨5时,天刚蒙蒙亮,陆川县米场派出所大院内,来自福绵区法院、陆川县法院、米场派出所的50多名干警整装待发。当日,3家单位联合行动,对失信的被执行人谢某海等人进行突击执法。

鸡农欠债60余万元不还,“执行团队+N”显威力

被执行人谢某海等人是陆川县米场镇养鸡农户,在福绵某种养公司处购买鸡饲料,但一直未付清货款。无奈之下,该种养公司将其诉至福绵区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谢某海等人支付剩余货款合计60余万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谢某海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福绵区法院执行干警会同米场派出所干警,提前上门踩点摸底,查清了谢某海等人的详细住址和出入规律。福绵区法院决定于1月30日清晨开展“异地猎赖”行动,上门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

在本次行动中,考虑到异地执行拘捕难度大,突发情况不可预估,福绵区法院制定了“执行团队+N”模式,即 执行长+执行员+法警+书记员+N(‘三官一律’、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村居干部、村居能人、村居网格员、被执行人亲朋好友……),与陆川县法院、米场派出所强强联合,制定周密的拘捕方案。当日凌晨,拘捕队伍编成四个小组,分头对不同住址的被执行人进行拘捕。

“前面右转,有一处泥泞路,再走200米左右就到了。”陆川县法院干警在前头引导。“我是米场派出所的干警,请你开门配合我的工作。”米场派出所民警敲开被执行人的家门。“我们是福绵区法院执行干警,因你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现在将你拘传回法院,请你配合我们工作。”福绵区法院执行干警下达拘传指令后,“执行团队+N”模式再发神威,干警们通力合作,进村入户敲开了被执行人的大门,将还在梦中的谢某海、黎某琪、林某以及黎某林、宋某霞夫妇共5人控制并拘传至法院。

人性化执法,法院法情结合拘传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谢某海被拘传后,法官详细了解其还款意愿以及生活和家庭的情况,在得知其有一个90多岁的老母亲需要亲人照顾,且其又愿意当即签订还款协议书时,出于人性化执法的考虑,与申请人福绵某种养公司进行了沟通。在法官的沟通调解下,申请人同意了还款协议。法院未对谢某海实施拘留。

被执行人黎某林、宋某霞夫妇俩被拘传时,一开始态度十分强硬,表示不愿意还款。在约谈过程中,法官得知他们有一个未满3岁的孩子需要照料,于是耐心地作了两个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夫妻二人同意还款4万元,剩余部分按还款计划执行。为了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法院作出仅拘留男方黎某林而让女方宋某霞暂回家带孩子并筹钱还欠款的决定。

被执行人黎某琪、林某被拘传后,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福绵区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手段,依法进行拘留。

震慑奏效 被执行人现身主动要求履行

1月30日11时50分,“猎赖”行动结束后,执行干警刚回到了单位,被执行人李某听到风声后也主动前来法院,提出履行还款5000元,并自愿签订还款承诺书,剩余的几千元于今年5月还清,请求法院不要将其拘留。

当天,在“执行团队+N”威力震慑下,共有3人当即达成和解并履行部分还款义务共计6.5万元,2人被依法拘留。(记者 黄清 通讯员 朱海明)

原标题:执法部门凌晨联合“猎赖”

责任编辑: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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