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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房屋时,哪些行为是需要禁止的?

2016-11-10 10:08:08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陆川杨先生:在使用房屋时,哪些行为是需要禁止的?

玉林人居:1.在楼板、阳台、露台、屋顶超荷载铺设材料或者堆放物品,在室内增设超荷载分隔墙体;2.在住宅楼房外檐上增设门窗、拆窗改门或者扩大原有门窗尺寸;3.将住宅楼房中的部分住宅房屋改为生产、餐饮、娱乐、洗浴等经营性用房;4.拆改住宅楼房或者与其结构垂直连体的非住宅房屋的基础、墙体、梁、柱、楼板等承重结构;5.其他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

容县梁女士:我是一个住户,如果要装饰装修房屋,应当告知哪些房屋管理服务单位?

玉林人居:1.实行物业管理的,告知物业管理服务企业;2.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告知房屋所有人或者经营管理人。(注:房屋管理服务单位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禁止行为,书面告知装饰装修房屋的所有人、使用人和装饰装修企业。)

玉州区黄女士:什么情况下应该进行房屋修缮?房屋业主怀疑房屋出现安全隐患时,应采取的措施是什么?

玉林人居:因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通讯、绿化等需要直接在房屋上施工的,应当向相关房屋所有人、使用人书面告知施工方案;因施工造成房屋损坏的,组织施工的专业经营单位应予以修缮。房屋业主如怀疑房屋出现安全隐患,应由房屋所有人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房屋进行鉴定。经鉴定没有安全隐患的,方可继续使用。


责任编辑:杨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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