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十三五’时期是我们确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间节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陆川县是全区54个贫困县之一,属革命老区县。2016年,自治区将陆川县确定为全区首批8个脱贫摘帽县之一,今年要实现6.2万贫困人口脱贫、32个贫困村出列、陆川县脱贫摘帽。在此关键时期,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用心、用情、用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必须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准确把握“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的深刻内涵。既要充分认识到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大任务,坚决遏制扶贫领域腐败现象是全面从严治党、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又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应尽职责。进一步增强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必须要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自觉把纪挺在前面,认真运用实践好“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充分利用陆川县率先在全市县级看守所建成的警示教育基地和民生资金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经常教育提醒,划好道德高线和纪律红线,让党员干部心有戒尺、心存敬畏,打好党员干部遵纪守法“预防针”。把约谈提醒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贯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按照 “五个一批”部署,强化扶贫脱贫工作督促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混乱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把违纪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习近平强调,“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加大强化纪律审查力度,凡涉及到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精准打击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必须要切实用好“四个注重”。一是注重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经常性深入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大力宣传党中央、自治区、玉林市坚定不移推进扶贫领域正风反腐的坚定决心,不断凝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强大正能量。大力宣传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信心。大力宣传扶贫领域监督执纪的实在成效以及各地、各部门的好做法、好经验,以鼓舞士气、增强信心。二是注重压力传导。治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基层是“主战场”。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赵洪祝在中央纪委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座谈会上强调,“中央纪委将集中筛选典型问题线索,持续开展多轮次、滚动式重点督办,必要时直接查办。省市两级纪委要参照中央纪委做法,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办查办工作。”我们深深感受到了从中央到地方一级一级传递下来的压力,对于县级纪检机关来说,要承接好压力,切实打通“最后一公里”,把压力不折不扣传导到镇村,把责任压实到最基层。三是注重拓宽线索渠道。在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发现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优化健全“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举报平台的同时,要结合实际情况主动出击,深入到村屯一线、深入到群众身边,全面了解情况,仔细查找扶贫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注重督导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灵活采取专项检查、突击检查、暗访检查、联合检查、“回马枪”式复查等方式,对扶贫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在督查中就问题线索不发现、不查处以及隐瞒不报、虚报漏报等顶风违纪行为,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努力保障脱贫攻坚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作者系陆川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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