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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说我是‘克星” 受伤媳妇欲诉婆婆索赔

2015-01-29 09:11:41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记者 欧雅歆

(原标题:“婆婆说我是‘克星” 受伤媳妇欲诉婆婆索赔

资料图片

   过门没多久,夫家大哥意外车祸身亡,本是凑巧的事,可在家里老人眼中却另有解读,自此“克星”的帽子便扣在了方女士头上,她称甚至还因此多次遭遇家暴。如今她独自躺在病床上,维权治病成了她唯一希望,1月22日,方女士致电晚报《法律帮问》,不为咨询,仅想通过自己的遭遇,引起社会对因迷信、家暴受到伤害的人的更多关注。

   妻:婆婆迷信,说我是“克星”

   方女士称,她是贵州人,十多年前她在广东打工时认识来自容县的丈夫,两人决定结婚,随后方女士随丈夫返回容县杨梅镇。婚后不久,夫家却发生令人遗憾的事,丈夫的大哥意外发生车祸身亡。大哥是两老心头肉,没想到这一走,就成了方女士噩梦的开始。两老视她为家里的“克星”,老人称自从方女士嫁过来,大儿子便被她“克”死了,小儿子生意投资也总是失败,稍有不顺就对她经常打骂。方女士认为被打是“家丑”,一直不敢跟外人提起,结婚十多年一直忍气吞声没有找人帮忙调解。

   “他们又在骂人了,我害怕。”3个多月前,孩子忽然跑进方女士房内哆嗦说,屋外骂声连连,方女士出去询问发生何事,没想到却更激怒公婆,两人拿木棍对她拳脚相加,此时丈夫过来牢牢抓住她的手臂,“他(丈夫)说他是劝架,挡住不让他们(公婆)打我,其实不是,他是抓住我不让我跑。”方女士对丈夫很失望,她认为,丈夫也很怕其父母,不敢违背父母的意思。被打后她手脚无力脑袋晕眩,费劲拨打了110和120,因120救护车先到,方女士先行去了医院,随后民警也来到医院了解情况。

   住院后,经医生诊断方女士手脚多处软组织损伤,头部轻微脑震荡。事后村干部与民警前来调解,夫家同意出钱给方女士治疗,然而当他们一走,夫家对方女士又是不管不顾,没多久丈夫就将她接出了院。2014年11月25日,病情仍未好转的方女士辗转到玉林红十字会医院求医。

   记者见到方女士时,她正一个人倚在病床上,病床旁摆放着一只电饭锅。虽然事已隔3月,她手脚上的伤痕仍依稀可见,肿胀未消。方女士说,自事发以来,夫家没人来看过她,丈夫对她也是漠不关心甚至还曾消失不见。她想通过起诉让夫家将承诺的治疗费拿来,让医院继续治疗。但苦于缺乏见证者和证据,公婆否认对她施暴,也协商不下,事情一直拖延未决。

   夫:语言不通产生误会

   1月26日,记者联系上其丈夫李先生,但在他看来,造成这场乱局的起因仅因一场误会。李先生称,事发当天母亲在骂自己,妻子在屋内听到骂声,因语言差异误认为在骂她,冲出房门与两老争吵,随后矛盾升级动起手来。李先生称,从他的角度是看到妻子先动手,他上前欲劝架,但双方都过于激动拉不住,当他感到妻子准备再动手时先一步上前将妻拦住,却没留意老母已站在自己身后,手持木棍一棒将妻打伤。这一棒之后妻子也大爆发,手持水勺乱砸,两老也挂了彩。将妻子送医后,警方到家中拍摄了现场照片。

   李先生称,事发后警方和村干部也曾来调解,两老认为并非他们单方面有错,而自己也愿意将妻子医治好,但妻子几次辗转住院,他经济能力有限,不能供妻子长期住院治疗。几次劝她出院换中医治疗,妻子却不愿,自己实在无计可施才选择逃避。若妻子想到法院起诉他也无可奈何,这件事已折磨得他无心工作,若能有办法解决,他愿意尝试。

   起诉索赔,还需证据

   这场因误会产生伤害已不可避免,截至记者发稿时,双方仍因赔偿问题纠缠不清。方女士欲以家暴起诉获得赔偿继续治疗,在缺乏人证和其他证据下,难以得到法院支持。

   单就家暴案件而言,去年玉州区法院民一庭刘副庭长在总结涉家暴案时分析,在审理涉家暴离婚的7起案中,仅有2起有证据证实遭遇家暴。很多受害人在被伤害时又都选择默默忍受或内部解决,缺乏维权意识。事态严重时,女方往往在庭上自述遭遇了家暴,却没有相关的证据予以证实,法院无法认定家暴行为。

   梁军所梁承勇律师认为,在以往接触案件中施暴方常有一个观念,认为对方已是自己人,不会轻易离去。而被施暴方可能考虑家庭、孩子等因素一再忍让,希望对方改正,这种观念不但不能遏制暴力的实施,反而会促使反效果。受害方一定要掌握主动权,学会保护自己,遇到家暴时及时报警求助,保留报警回执;验伤时保留病例资料。留存资料才是起诉维权的关键。

   对家暴说“不”

   联合国将每年11月25日制定为“消除对妇女的暴力国际日”,在我国也专门设定妇女维权公益热线12338。然而面对家暴仍有很多妇女不知所措,其实你可以:

   一、报警处理要求对方停止伤害,同时警方的报警记录还可作为起诉材料。

二、向当地妇联、居委会、村委求助。三、争取人证,收集在场证人证言,向亲友、村民展示伤处,同时收集施暴过程的照片、录音加以佐证。

   四、留存医院、法医出具的鉴定书。

   五、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限制施暴者的一定行为,保护自身的人身自由及人身安全。

   若不幸遭遇家庭暴力,要敢于在第一时间说“不”,寻求帮助保护自己,忍让只会让暴力不断循环升级。


责任编辑:覃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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