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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虎沙”上建房 坏村中风水被推倒

2014-07-16 09:12:57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见习记者 黄清

(原标题:“白虎沙”上建房 坏村中风水被推倒 3村民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刑6个月, 赔偿屋主损失)


资料图片

   因迷信,认为他人不能在村中有建房风水禁忌的坡地上建房,村民钟一、钟二、钟三带领村民把尚未建成完工的房屋推倒,造成屋主损失21047元。最近,被告人钟一、钟二、钟三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博白法院判刑6个月,并赔偿屋主损失。
   认为建房破坏风水,村民推倒房屋
   村民钟大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房屋,而其建房用地刚好位于村中认为的“白虎沙”地带,依照村里的说法在此建房会影响村中风水。村民钟一发现后,便和另一生产队的队长多次召集村民开会讨论如何处理钟大建房问题,讨论决议后,钟一介入了对此事的调解并告知钟大其建房的坡地是村里祖宗遗传下来的“白虎沙”,不宜在坡地上建房,以免影响村中风水。
   钟大对村民的劝阻不予理会,执意要在“白虎沙”上建房,村民决定将其房屋推倒。2013年10月10日上午,钟一、钟二、钟三及其他村民来到钟大的建房地,钟一负责看住钟大的儿子钟某以防止其打人和照相,其他人则摧毁房屋。事后,钟大依法向公安机关报了案,镇党委、政府也多次召集纠纷双方代表进行了调解。
   是否违建成双方争议焦点
   案件主要的发动参与者钟一、钟二、钟三依法被公安机关逮捕,并由人民检察院提起了公诉。在法庭审理期间,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对案件发表了辩护意见,他表示以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罪名对被告人进行指控是不成立的,理由有三点:第一,被拆毁的在建房屋为非法建筑,不具备合法性;第二,违背土地法关于有争议的土地,应当保持现状的规定;第三,擅自改变集体土地使用用途。因此,被村民拆除的在建房子依法不受法律保护,钟一及其他村民行使民事自卫权利,依法不应当以犯罪论处。
   被害人钟大却认为其用于建房的土地是自家的宅基地,是他在20多年前,用水田与其他村民兑换得来,并用于开荒成果园,已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房,所以他认为辩护方提出来的房屋违建的事实不存在。
   建房许可合法,获法律支持
   法院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做了进一步的核查,通过检方证人证词和出示的该村村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实,钟大被拆房屋的建设用地是经与其他村民兑换取得,且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已取得建房许可,并查实钟大因其他原因未在建房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建房,但这并不影响其合法取得建房许可的事实存在。其违规行为的处理也只能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被告人以影响风水为由将钟大在建房屋拆毁无法可依。因此,法院对辩护方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宣判,被告钟一、钟二、钟三伙同他人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数额较大,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赔偿钟大21047元。(以上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覃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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