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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两男子骗财劫色 双双获刑10年

2015-08-27 10:42:26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李东燕 通讯员 黄双

   两名男子以亲人将遭遇血光之灾的迷信伎俩骗取女子钱财后,又以化解灾难为借口轮奸了女子。近日,北流市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吴某和植某有期徒刑10年。

   2014年12月的一天,北流农民吴某、植某相聚一起合谋着通过迷信的方式来骗取妇女钱财。两人商定好后便驾乘一辆摩托车上路随机寻找目标。当两人行至北流某村时,正好遇到路过此处的女子黄某。植某便冒充联通公司员工上前与黄某假意搭话,此时吴某也上前自称是一名和尚,并表示可以帮黄某看相。在吴某、植某设计好的言语攻势下,两人慢慢取得了黄某的信任。

   期间,吴某给黄某看手相,编造了黄某母亲将遭血光之灾的谎言,并称其可为黄某母亲化解,但需要黄某去取钱财进行“作法”。深信吴某可帮忙消灾的黄某把自己留有存款的银行卡交给了吴某。而吴某和植某又假意以化解灾难需要阴阳相冲为借口,在附近山岭分别对黄某进行玷污。

   案发后,吴某、植某双双落网。

   近日,法院开庭审理该案,认为被告人吴某、植某采用迷信欺骗手段,违背妇女意志,轮流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两被告人轮奸妇女,依法应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量刑幅度进行量刑,法院判处被告人吴某、植某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标题:两男子骗财劫色 双双获刑10年)

   (记者 黄清 通讯员 郑燕)


责任编辑:刘子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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