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欠债30万元的借条通过诉讼,获得了偿还欠款的判决,池某、吴某林以为“一切尽在掌握中”。但近日,原本作为案件原告的池某、吴某林,却因虚假诉讼成为了案件的涉案嫌疑人。
8月22日,北流市公安局侦破了这起涉嫌虚假诉讼罪的刑事案件,并于9月7日以涉嫌虚假诉讼罪,对犯罪嫌疑人池某予以依法逮捕。
借30万元不还被诉?原是遇上虚假诉讼
2016年8月29日,北流市民刘某常到北流市公安局报警称:他没有向吴某林借款30万元,但池某却捏造其欠吴某林30万元并强迫他签字;2016年1月,池某以吴某林名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期间,在池某、吴某林合谋提供的虚假证人证言下,法院作出了刘某常偿还吴某林借款,并追加借款利息的一审判决。刘某常不服判决并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北流市公安局报警。
北流市公安局经过初查发现,该案存在疑点并有立案侦查必要。2016年9月4日,该局予以立案侦查。
刘某常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多方查证、质询与本案有关的人员,发现该案不存在借款欠债的情况,2017年4月5日作出判决:撤销一审民事判决,确认刘某常没有向吴某林借款30万元的事实。
2018年8月2日,市公安局扫黑办将该案列为督办案件。
强迫写借条,假诉讼触法被刑拘
北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依法依规对案件进行侦查,并就案件的关键疑点对有关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查询相关银行流水、文字资料。在大量的证人证言的印证下,公安局最终认定池某、吴某林合谋串通,强逼受害人刘某常违心写借条、虚构借贷事实,以虚假诉讼的方式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妨碍了司法秩序,浪费了国家司法资源,侵犯了公民合法财产权利,涉嫌虚假诉讼罪。
2018年8月22日,北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依法将犯罪嫌疑人池某、吴某林传唤至办案中心。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池某、吴某林供述了他们合谋捏造30万元借款凭条,并强迫受害人刘某常违心签下欠款借条后,将该借款凭条作为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导致法院作出了误判的犯罪事实。
(记者 黄清 通讯员 梁璞 林展伊)
原标题:北流侦破首起虚假诉讼案,原误判判决取消 逼人写借条造虚假诉讼 涉案人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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