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超载货车与二轮摩托车相撞,摩托车车主受伤。
这又是一起不普通的交通事故。一个年仅28岁的小伙子,因为这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近两年躺在病床上,嘴巴不能说话,手脚不会动弹,生活不能自理。
容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了解其家庭困境后积极开展救助。
小伙子遇车祸生活不能自理,家庭陷入困境
早在2016年,容县人民法院就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由货车司机何某某赔偿摩托车车主李某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共计人民币45018.75元。但是,判决书下来差不多两年,何某某一直不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迫于无奈,李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从李某某的委托代理人——其亲姐姐那里陆陆续续知道李某某的近况:从发生事故到现在一直辗转住在镇医院、县医院、市医院;没有钱做开颅手术,每天100多元钱的医药费维持着生命;家中已经耗尽积蓄债台高筑……这起交通事故,让这个家庭陷入了深深的困境。
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通知被执行人何某某到法院了解情况,敦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过程中,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同意被执行人何某某将事故的车辆以40000元自行变卖,并将价款汇入法院指定账户,再转交申请人。对余下的5000元,双方也达成了和解协议。
事主履责赔4万,法院又争取万元司法救助金
但是,就算案件执行金额完全到位,对于这个苦难的家庭来说,依旧是杯水车薪。考虑到李某某的治疗问题,容县人民法院在查清案情并且核实其家庭收入情况后,第一时间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救助金批下来了,执行干警陈正品、陈建光马不停蹄地赶往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头发花白的老母亲轻抚着不能动弹的李某某的手,她可以真切地感觉到儿子的体温、儿子的存在,但是,仅此而已。看到这一幕,执行干警久久说不出话来。
“全身都不能动,得专人护理。之前是他姐姐照顾,没有钱了,姐姐就去打工,现在换我来照顾他。”说起儿子,李某某的母亲尽是无奈和茫然。
执行干警与其母亲交谈时,李某某就是安安静静地躺着,一动不动,只有眼珠子时不时看看母亲,看看执行干警。
执行干警将近万元的司法救助金交到李某某母亲的手上,请其代为签收。但是李某某的母亲不识字。当李某某母亲抓住李某某的手盖手印时,在场的人明显感受到李某某的情绪有些波动,“咿咿呀呀”地想说话,但是表达不出来。
“他是想说谢谢你们,我知道。儿子现在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我女儿和我轮流在照顾他,没收入来源,没有能力支付开颅手术的费用,又不敢出院,担心出院后他就没命了。你们真是帮了我们大忙了!感谢法院!感谢法官!”李某某的母亲激动地说。
“你们向法院寻求帮助后,在详细了解李某某的情况后,我们法院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积极争取司法救助金,钱不算多,希望能帮助你们缓解家庭困难。”执行干警陈正品和陈建光在转交司法救助金的同时,一并将私自掏腰包购买的水果篮送给李某某,希望他早日康复。“上一次陈法官来,就已经给了我们一个爱心红包,你们真是好人!”李某某的母亲拉住两位执行干警的手连声说着感谢。
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爱心水果、爱心红包,小小的暖心之举,为当事人带去了更多的司法关爱。(梁玉婷)
原标题:车祸之后 司法救助显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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