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施工操作不当从楼上摔下身亡,法院判处屋主和施工方承担15%责任后,被告拒不履行义务。8月13日,经过北流法院执行局法官多方劝导后,被执行人陈某终于在事发3年后,主动到法院履行赔偿义务。
工人操作不当坠亡
家属将3涉事人告上法庭
2015年3月,被执行人陈某为建造位于北流市区的房屋,找到陈某瑞负责施工,并签订合同约定由陈某瑞承建1至4楼。期间,陈某瑞按合同要求建成4层后,由潘某接揽余下的施工项目,在留下部分机械、材料租借给潘某后,陈某瑞带领其工人撤离。潘某组织蒙某等人继续为陈某建房。
2015年11月底,蒙某因操作吊机不慎从高空坠落,被送至医院抢救后伤重不治。事发后,蒙某的家人将屋主陈某及包工头陈某瑞、潘某诉至法院。开庭审理认定,蒙某死亡的各项赔偿费用总计584127元;事故原因为蒙某操作机器失误引起,蒙某负主要责任,承担总费用的70%;屋主陈某与承包方潘某各承担15%(即每人87619元),陈某瑞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一审判决后,蒙某家属、陈某不服,共同起诉至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市中院审理后维持一审判决。
法官多方调解
涉事屋主主动履行义务
二审判决后,陈某、潘某均拒绝履行法律义务。潘某长期在外地躲藏,承办法官难以与其取得联系;陈某则一直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履行赔偿义务。
法官对案件进行了细心分析,考虑到蒙某被送往医院抢救时,陈某主动支付了医疗费用,可见陈某并非没有责任心,只要耐心阐明法律道理,定能得到他的理解。为此,法官再次来到陈某家,耐心对其释法讲理,并说明蒙某家中的经济困难状况。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让原本拒绝履行义务的陈某放下介怀,向法官承诺尽快筹集款项赔偿给蒙某家属。
8月13日早上,陈某主动打电话给承办法官,说已筹够赔偿金额。当天,在法官的协商下,陈某家属将5万多元现金(除去陈某为蒙某支付的医疗费)亲自交到蒙某家属手上,双方达成和解。
目前,该案件并未完全执结,法官表示会继续追寻被执行人潘某,让其也尽快履行赔偿义务。
(记者 黄清 通讯员 吴思霖)
原标题:工人建房坠亡,屋主、施工方成被告法院不懈追赔款 涉案屋主3年后履义务











30年通道遭“瘦身” 相邻对簿公堂争“路权”
车祸之后 司法救助显温情
案件和解了 七旬老人送感谢信
拖欠已久的工资 法官帮追回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