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潘静新)近期,玉林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玉林市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玉林市法律援助制度的重大举措。
《实施意见》分三个组成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提出了玉林市法律援助工作到2020年要形成较为完备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的工作目标;第二部分为“工作措施”,主要包括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补充事项,放宽法律援助审查标准,以及对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延伸法律援助服务领域、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工作网络、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监管水平、加大法律援助保障力度等提出具体的工作措施以及明确要求;第三部分为“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实施”,主要是对各有关责任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共同推动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实施意见》的主要亮点和创新举措如下:
一是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以条目化的形式规定了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等正在接受社会救助的对象、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老年人、受家暴妇女、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农民工、军人军属等八大项免于审查经济状况的情形,这是对特殊群体的优惠政策,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其他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查标准以玉林市当年度调整、公布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标准进行审查,这标志着法律援助制度将惠及更多低收入群体。
二是进一步扩充了民事、行政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实施意见》在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事项范围基础上,把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民生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新增法律援助事项8大项,涵盖了医疗、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土地承包、林权纠纷、妇女权益、食品药品等热点民生问题,更好地帮助困难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制度,开展试点,逐步将不服司法机关生效民事和行政裁判、决定,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三是完善法律援助经费分级保障机制。《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财政要将法律援助经费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原则,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明确经费使用范围和保障标准,确保经费保障水平适应办案工作需要。
四是加强法律援助机构队伍建设。《实施意见》要求依托现有资源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机构,配齐配强人员。加大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力度,建立政府购买法律援助的长效机制,完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相关的权益保障、政策扶持措施,调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建立服务补偿机制,吸纳社会工作者参与法律援助,鼓励和支持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多渠道解决律师资源短缺、法律援助工作力量不足问题,充实县区法律援助机构人员,注重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
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党的群众工作范围,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民办实事和民生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建立法律援助责任履行情况考评机制、报告制度和督导检查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切实把法律援助打造成党委政府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原标题:玉林市出台《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进一步扩充民事、行政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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