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热播剧《欢乐颂2》落下帷幕,主角之一的小樊与男友历劫无数,终因房产证上的名字分手告终,剧中小樊为此痛哭时,剧外网友也开始激烈讨论,房产证上要不要加女方名字?若不加,作为男方有何顾虑?作为女方,又该怎么维护自身的权益?
在玉林,适婚男女、父母各有观点,“房产证要不要加上女方名字?”记者采访了玉林部分60 后至90 后市民。
要加也要一起供
小祝,男,80后公务员
“如果是老婆可以加,若是女友不稳定肯定不加。”小祝已婚,有孩子后也在计划买房。小祝认为,若买房后双方都有名字,则一起供房,若只有一方的名字,就应当由一方独自供。目前,他的妻子没有提过加名字的事,若买房后他会将妻子的名字加进来,夫妻俩共同还贷。
小陈,女,90后职员
小陈与丈夫认识前,丈夫就已经在供房,目前房屋还在装修,两人暂时各住父母家。小陈称,此前也曾跟丈夫讨论。“他工资卡也没有上交,房产证又没有我的名字,我也埋怨过他。”后来她思考后也释然了,房子是丈夫独自出资独自还贷,她没有出钱不加名也没关系。但她认为,若两人一起还贷,应该要写上女方名字。
小黄,女,90后单位职工
“若房子是男方婚前买的,写男方名字无可厚非,若是婚后买的,我觉得婚后它属于婚内共同财产,我可能不会要求他写我名字,但是我会自己保留有效证据,证明我婚后有供房,以防离婚的时候说不清。”她认为若婚后买房,对方家人没有理由阻止写女方名字,若对方不愿意,她会让对方写协议书,证明他们交了首付,后期是夫妻双方一起供房。“我不贪他们的,他们也别想坑我。”
钟大叔,50后,小区保安
钟大叔认为,若双方都有份供房,房子应当写清两人的名字,“现在离婚率那么高,不用到(离婚)时有争吵。”他认为有些年轻人想法不够长远,只凭感情作出决定,以后万一产生矛盾分家,很容易吃亏。
要加,一家人各有付出
小曾,女,80后微企老板
小曾认为,不应该单以购房出资比例考虑问题,若自己耗费人脉资源为另一方事业牵线搭桥,这种隐性付出不应被忽视。若以出资比例来讲,首付也仅是购房的一小部分,另外大部分还需要双方一起承担,单以首付去否定另一方付出太不厚道。另外,即使婚后女方全职顾家,没有能力共同还贷,但女方已将精力投入家庭,这也是隐性付出,将心比心,她认为应该为女方加名。
小梁,男,80后单位职工
小梁与女友已经领证,年前刚买了房,现在也在努力供房。“既然是一家人了,还分那么清干嘛?”在他看来,结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的事,房产证上应该加上妻子的名字。
不加,怕孩子遇人不淑
林伯,50后,退休人员
林伯认为不应加上女方名字,毕竟自己花了大半辈子的积蓄,也怕儿子遇人不淑。若他为儿子买房,会写上自己的名字,“反正是我的以后也就是儿子的。”
律师:无名还贷者有权分割房子增值部分
采访中大多数不愿加女方名字的市民,都因担忧遇事会将房屋搭入,以此止损。那么,男方父母首付买房,房产证写小两口名字,女方家人是否有权取得该房产?什么情况下损失可能涉及房屋?若男女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房屋权属又该归谁?若双方离婚,女方房产证上无名字却又参与了还贷,该如何维护自身权利?
广西桂金剑律师事务所曾小明副主任认为,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若房产证上写小两口的名字,则房产属小两口的夫妻共同财产,与另一方家人无关,另一方家人无权争夺房产权。但是,假设若女方不幸早逝,如无遗嘱,则女方父母有权继承。另外,根据最高法院观点,法院若判决夫妻一方承担个人债务的,若该债务人不能及时履行付款义务,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份额。
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登记在一方名下,权属应当从房产购买时间考虑。如房产属婚后所购又无特别约定的,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有权分配;如属婚前所购婚后还贷的,婚后还贷所增值的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对增值部分,女方有权要求分割。
原标题:房产证上加不加女方名 玉林人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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