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玉林新闻网
收藏网站 手机读报 新闻客户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页

玉林一女子交通肇事后打电话四处求助,结果那是一个大写的尴尬!

2017-03-23 17:15:13 玉林新闻网 通讯员 韦绍楼

玉林新闻网讯(通讯员 韦绍楼)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的女司机司机四处向朋友求助,没想到最后打通的,竟是被自己撞伤的男子的手机,瞬间怔住了。

3月22日18时30分左右,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的巡逻民警正在福绵区的405县道巡逻,到了新桥镇桥洞附近,看到路边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便下车察看。只见是两辆一黑一白轿车对向相撞,其中一名男子在黑色轿车驾驶室里擦着嘴中的血,一名女子在白色轿车旁不停打着电话。

民警向双方了解情况的时候,女子指指手中电话表示没得空,正在通话。而受伤的那名男子说他正在由马路圩方向往新桥方向正常行驶,突然对向驶来的白色轿车竟然跨过车道往自己这边撞来,他躲闪不及被撞个正着,下巴碰到了方向盘,嘴唇出血,幸好伤得不重,但车辆损伤严重,正想着要不要报警。民警看了现场情况基本印证了该男子的说法,正想找白色轿车的那名女子进一步了解,此时受伤男子的手机响了,男子拿起电话接听,“喂”,对面的女子也“喂”了一声之后,立即扭头看着男子,面面相觑,原来她打的是他的电话!这下子空气仿佛凝固了,大家怔住,一时无语,场面异常尴尬。

民警向女子询问,得知事情原委是这样!原来,女子撞车后,从未遇到交通事故的她十分慌乱,束手无策,她自知理亏,不敢报警,连忙打电话向朋友求助,咨询怎么样处理。电话那头的朋友告诉她一个电话,叫她打电话找这个人前来帮助处理,没想到要找的人竟是自己撞伤的人!

民警看到双方是“熟人”,趁机建议双方协商私了。男子知道女子是自己朋友的朋友后,也不多计较,愿意当场私了,由双方的保险公司处理后续事宜。

警方提醒

发生事故后应首先设法救助伤者,并同时报警,而不是四处求人,倘若这次事故对方伤得严重,贻误了抢救时机将承担更高的医疗费。


责任编辑:刘子扬
】 【打印投稿】 【推荐】 【举报】 【评论
相关阅读: 交通肇事 女子 电话
  • 前车撞人逃逸 伤者被后车碾亡(2018-12-19)
  • 儿撞死人母“顶包” 母子双双被刑拘(2018-09-04)
  • 交通肇事罪服刑后 拒绝民事赔偿(2017-03-03)
  • 北流“9·17”交通肇事逃逸者被刑拘(2016-12-12)
  •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死者家属能要求抓人吗?(2016-03-18)
  • 玉林

    社会

    民生

    文体

    人居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广告 | 意见建议 | 版权声明 | 不良信息举报 | 招聘信息
    地址:广西玉林市民主中路6号 联系、举报电话:0775-2820239 玉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西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许可证号:4510920090001 桂ICP备05007957号-1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桂)字第10号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广西网警ICP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