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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死者家属能要求抓人吗?

2016-03-18 10:00:30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记者 欧雅歆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肇事司机逃逸后再现身,交警调解时,对方曾答应赔偿,事后又无法达成,为防止对方再次逃跑,死者家属要求警方先抓人,3月16日牟先生致电《法律帮问》咨询,交警一直未将肇事者抓起来该怎么办?

   牟先生称,事故发生于今年2月1日,亲戚驾驶中型货车在玉林城北某路段正常行驶,被后方一辆大型货车追尾,导致亲戚死亡,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驾车逃逸。前不久,肇事司机现身,3月14日在交警的协调下,对方称愿意进行赔偿。15日,牟先生及亲属再找对方时,对方却改口称无法支付赔偿,“要抓人就抓吧”。

   牟先生认为,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交警应该将肇事者抓起来,然而直至现在肇事者仍未因其行为获得相应处罚。牟先生称他曾到交警部门咨询,得到的答复是需要等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后才能处理,他对答复感到不满意。想知道为防肇事者逃跑,受害者家属有权要求警方先抓人吗?什么情况下,肇事者会被依法扣留?

   广西桂金剑律师事务所曾小明副主任解答:

   如对方涉嫌交通肇事罪,一般会扣留肇事者。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一、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若对方已经涉嫌交通肇事罪,牟先生可要求扣留肇事者,若牟先生对处理不满,可到上级交警部门申诉。

原标题: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死者家属能要求抓人吗?



责任编辑:覃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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