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 李某行车不注意,导致车辆滑坡,与后车发生碰撞,法院判其赔偿责任后,其却以法院偏倚对方为由拒执行,还对执行法官破口大骂。近日,玉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耐心的明理释法,成功执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
2015年6月10日,李某驾驶一辆大货车到某市场旁边斜坡,一不注意致使车辆滑坡,与停在其车后的温某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经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认定,李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温某因该事故造成车辆修理费12000元,多次向李某索赔未果而向玉州区法院起诉。该院经审理,判决李某赔偿车辆修理费12000元给温某。判决书生效后,李某仍不履行,温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多次查找被执行人李某的下落,终于在某挂靠公司找到李某。在执行法官出示工作证表明来意后,李某承认其挂靠有多辆货车,有履行能力,但认为事故双方都有责任,以法院故意偏向温某为由拒不履行,并且对执行法官破口大骂。面对李某的不稳定情绪,执行法官以退为进,待他宣泄完后,采取以理说法的方式,言明辱骂法官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当场对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在执行法官耐心的明理释法,阐明利害关系后,被执行人李某表示愿意自动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经执行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该起交通事故纠纷终于得以成功化解。
(唐国富)
原标题:滑坡撞坏后车被判赔 法官耐心释法促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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