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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声打嗝 引发故意伤害

2016-11-07 08:29:47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记者 张冠中 通讯员 甘宏红

近日,曾经因为连声打嗝引发的伤害刑事案件判决结果出来了,福绵区人民法院的一纸文书终于平息了一场不大不小的议论。记者了解到,当事人钟某焕被判刑一年,缓刑一年。

这是一起十分特殊的案件。2015年5月22日19时许,福绵区沙田镇村民钟某焕在其家门口乘凉,同村的钟某全妻子范某某路过钟某焕家门口时发出连续的打嗝声,钟某焕认为范某某是故意的,两人当即发生激烈的争吵后,钟某全来到钟某焕家门前与其争吵。在争吵过程中,钟某焕用右手掌推向钟某全的胸口部位,致使钟某全摔倒在水泥硬化路面上,摔伤右手腕。经法医鉴定,钟某全右手尺桡骨远端开放性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事件发生以后,今年8月2日,福绵区人民检察院介入案件调查后认为,钟某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以故意伤害罪向福绵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8月16日,福绵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福绵区“三官一律”接访活动的庞卫律师为当事人钟某焕出庭辩护。

庞律师接受委托后,到福绵区人民法院进行阅卷,并及时向钟某焕调查了解事情的经过得知,因为沙田镇沙田村开发区征地一事,范某某认为钟某焕得了好处,于是对其产生了不满情绪。2015年5月22日19时,钟某焕在自家门口乘凉,钟某全妻子范某某路过钟某焕家门口时发出连续的打嗝声,钟某焕认为范某某是故意的,两人发生争吵,后钟某全上门吵架,双方在身体接触过程中,钟某焕因一时之气把钟某全推倒在地造成其受伤。案发后,钟某焕感觉伤害了他人,主动赔偿了被害人钟某全一万元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庞律师根据本案的事实、证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向法庭提出:钟某焕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当庭认罪,其行为是坦白;案发后又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本案是因邻里关系引起的,并且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钟某焕主观恶意小、社会危害性也小,没有前科,系初犯,犯罪情节轻微,建议法院对钟某焕适用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福绵区人民法院根据事实,依据法律进行了法庭调查,认为当事人双方为邻居,造成了故意伤害,构成刑事案件,然而主动悔罪主动赔偿,适用缓刑,但被伤害的是七十岁以上的老人,法院最终作出了判决。

原标题:连声打嗝 引发故意伤害

责任编辑:覃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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