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玉林新闻网
收藏网站 手机读报 新闻客户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页

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 党史办主任落马

2018-11-29 09:52:22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记者 曾昶 通讯员 韦晓兰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曾昶 通讯员 韦晓兰)近日,福绵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宗海涉嫌贪污罪一案公审。

2015年,被告人李宗海在担任中共福绵区党史办(兼福绵区地方志办)主任期间,组织编撰“福绵年鉴”,与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合同授权该公司向有关单位及企业收取认刊费,并按3∶7进行利益分成。李宗海将分成所得的数万元截留未交回单位入账,据为己有,直至案发后才退出。

福绵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宗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所退出的犯罪所得应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我承认违法事实,我认罪……我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一直痛心后悔不已,也向组织做了深刻检讨……我请求法院对我从轻处理,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被告人李宗海惭愧地低下头,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

原标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 党史办主任落马

责任编辑:李家州
】 【打印投稿】 【推荐】 【举报】 【评论
相关阅读:

玉林

社会

民生

文体

人居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广告 | 意见建议 | 版权声明 | 不良信息举报 | 招聘信息
地址:广西玉林市民主中路6号 联系、举报电话:0775-2820239 玉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西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许可证号:4510920090001 桂ICP备05007957号-1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桂)字第10号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广西网警ICP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