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玉林新闻网
收藏网站 手机读报 新闻客户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页

离家十年未尽抚养义务 法官调解保障子女权益

2016-11-02 09:59:36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植军铭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 夫妻闹矛盾,妻子离家出走10年,期间妻子未对孩子尽抚养义务,多年来都是丈夫独自抚养小孩。10年后,妻子一纸诉状要求离婚,却表示拒绝抚养小孩,并拒不支付抚养费。近日,容县人民法院松山法庭成功调解了这起离婚纠纷,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

丈夫马某与妻子陆某于1993年自行相识,于1994年登记结婚,1995年生育了一对龙凤胎(现已成年),2001年生育小儿子马某某。后夫妻因为家庭矛盾,妻子于2006年离家出走,未成年的3个子女一直由丈夫马某独自抚养。2016年9月,妻子陆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与丈夫离婚。

承办案件的法官了解案情后,首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法官对妻子陆某不尽抚养义务的行为进行了教育,并向其释明: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这种义务不因父母双方离婚而消失,即使不与孩子共同生活,抚养义务仍须履行。考虑到陆某的经济条件确实不佳,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陆某深感内疚,表示在离婚后愿意一次性支付给儿子抚养费4000元。丈夫马某同意与妻子离婚,同时表示如果妻子以后看望小孩,自己会主动配合,陆某则当庭支付了抚养费给儿子。一起离婚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

(植军铭)

原标题:离家十年未尽抚养义务 法官调解保障子女权益

责任编辑:钟丹丹
】 【打印投稿】 【推荐】 【举报】 【评论
相关阅读: 权益 法院
  • 离婚期遭家暴 福绵发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2018-10-25)
  • 环卫工人罹患职业病 该谁买单(2018-09-21)
  • 道路被占用,引两代人纠纷(2018-06-28)
  • 撞死人欠下赔偿款 14年后法院强执行终还清(2018-03-01)
  • 汇错账户咋办?法院助力寻回(2018-01-18)
  • 玉林

    社会

    民生

    文体

    人居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广告 | 意见建议 | 版权声明 | 不良信息举报 | 招聘信息
    地址:广西玉林市民主中路6号 联系、举报电话:0775-2820239 玉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西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许可证号:4510920090001 桂ICP备05007957号-1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桂)字第10号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广西网警ICP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