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玉林新闻网
收藏网站 手机读报 新闻客户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页

行车没关货厢尾门,结果赔了40万

2016-09-12 11:34:52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李振枢

小小疏忽酿成大祸,被撞两人受伤致死,肇事司机黎某在接受刑罚的同时,还要赔偿受害人家属40万元,付出如此沉重代价,让他悔不当初。

去年11月16日,司机黎某驾驶自卸低速货车沿乡道由龙安往大平山方向行驶时,由于该车的货厢尾门未关牢,在行驶过程中不时甩摆出左右两边,浑然不知的黎某并没有意识到,一场不幸在悄然而至。

在与对向正常行驶由滕某驾驶的无号牌电动自行车(搭载钟某)相遇时,颠簸中自动摆出的车门将滕某、钟某撞倒,造成滕某、钟某受伤,电动车损坏的交通事故。考虑到一切都是自己的过错造成、伤者送医院还需要紧急抢救,黎某积极向两位受害人各自垫付了1万元。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车祸伤者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

经兴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黎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滕某、钟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近日,兴业县法院审理了该案,被告黎某终因粗心大意,贪图方便,没有仔细检查汽车货厢尾门是否关牢,撞倒他人受伤致死而受到应有刑罚,并在折抵10000元后尚应分别赔偿两位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8万余元、20万余元。

法官提醒此交通事故看似偶然,其实隐藏着必然,货车司机的马虎大意、贪图方便是悲剧酿成的根源。不少货车司机为赶时间或嫌麻烦,驾驶时不关车厢尾门,这不仅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也是严重的隐患。车辆行驶时,敞开的尾门左摇右摆,很容易误伤旁边的车辆和行人。因此广大驾驶员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行车前对车辆做好全面检查,特别是货车的车门、车厢挡板连接处及车辆的性能状况,要安全规范行车,否则因小疏忽酿成大祸,害人害己。(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李振枢)

原标题:行车没关货厢尾门摆出撞倒了两人……

责任编辑:钟丹丹
】 【打印投稿】 【推荐】 【举报】 【评论
相关阅读: 车祸
  • 玉林城区广场东路与胜利路交会处,失控冠道连撞两安全岛(2018-11-26)
  • 车祸之后 司法救助显温情 (2018-08-09)
  • 28岁小伙遇车祸失自理能力,法官积极展开救助(2018-08-08)
  • 博白旺茂等地系列电信诈骗案后续:团伙头目获刑18年1个月 (2017-11-03)
  • 车祸一死一伤 死者父母状告桥面遮挡视线(2017-06-02)
  • 玉林

    社会

    民生

    文体

    人居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广告 | 意见建议 | 版权声明 | 不良信息举报 | 招聘信息
    地址:广西玉林市民主中路6号 联系、举报电话:0775-2820239 玉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西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许可证号:4510920090001 桂ICP备05007957号-1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桂)字第10号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广西网警ICP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