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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家暴 法官亲送“保护令”

2016-08-19 10:01:42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记者 黄清 通讯员 曾昭胜

打人一方受到法令震慑,保护令实施5 天并得到不再打人的保证后,法院依照申请撤销保护令。

北流一对夫妇顾某某与林某某,一起走过了风风雨雨20多年。早年,夫妻感情尚可,但近年开始出现了矛盾,并有升级趋势,由原先的动口变成了动手。

8月3日晚,林某某刚回到家,两人又因琐事产生矛盾。丈夫顾某某在家中的一楼将林某某打倒在地,致林某某受到多处损伤。事发后,林某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北流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8月10日,北流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要求,首次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顾某某对林某某实施家庭暴力。该院主办法官与法警亲自将保护令送达当事人家中,并当面对顾某某宣读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告知其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后果。

宣读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后,为防止当事人再次冲动行事,并尽快解决矛盾,法官耐心地对夫妻双方进行调解,现场解答疑问,并对在场家属进行劝导。经过法官的努力,当事人双方的对立情绪明显缓解。

保护令实施的几天里,法官继续通过电话与当事人进行沟通,缓和当事人的矛盾。8月15日,顾某某向法官郑重作出了不再实施家庭暴力的保证,而林某某也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记者 黄清 通讯员 曾昭胜)

原标题:女子遭家暴法官亲送“保护令”


责任编辑: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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