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容县讯 父母去世后,因未立遗嘱,导致一些原本和谐的家庭因继承遗产发生纠纷,有关继承纠纷案件也逐年增多。如何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维护好和谐的家庭关系,是法官的必修课程。近日,容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通过大量的庭前工作,促进一起继承案件达成调解,挽回当事人的姐弟亲请。
罗某甲与罗某乙是同胞姐弟关系,其母亲赵某某、 父亲罗某分别于1996年、 2005年去世。因旧城改造,赵某某、 罗某的房屋获得补偿地一块,罗某以其名字于1997年在补偿地上建房并办理了相关手续。近日,因需对上述房产进行分割继承,罗某甲与罗某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立案庭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罗某甲与罗某乙的父亲是独子,父母去世后,姐弟俩已没有其他亲人。为挽回姐弟亲情,立案庭法官多次找到罗某甲、 罗某乙及他们外婆、 舅舅等相关人,把握他们重感情的心理,从家庭和睦、 亲人亲疏等方面入手,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厌其烦开展调解工作。最后,罗某甲、 罗某乙达成一致协议双方共同等额继承罗某的房产。在领取调解书的时候,罗某甲与罗某乙表示不会分割房子,会一起将房子建得更好,姐弟俩共同守护这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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