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玉林新闻网
收藏网站 手机读报 新闻客户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页

姐弟继承起纠纷 庭前调解挽亲情

2016-07-07 10:25:53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梁 珊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容县讯 父母去世后,因未立遗嘱,导致一些原本和谐的家庭因继承遗产发生纠纷,有关继承纠纷案件也逐年增多。如何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维护好和谐的家庭关系,是法官的必修课程。近日,容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通过大量的庭前工作,促进一起继承案件达成调解,挽回当事人的姐弟亲请。

罗某甲与罗某乙是同胞姐弟关系,其母亲赵某某、 父亲罗某分别于1996年、 2005年去世。因旧城改造,赵某某、 罗某的房屋获得补偿地一块,罗某以其名字于1997年在补偿地上建房并办理了相关手续。近日,因需对上述房产进行分割继承,罗某甲与罗某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立案庭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罗某甲与罗某乙的父亲是独子,父母去世后,姐弟俩已没有其他亲人。为挽回姐弟亲情,立案庭法官多次找到罗某甲、 罗某乙及他们外婆、 舅舅等相关人,把握他们重感情的心理,从家庭和睦、 亲人亲疏等方面入手,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厌其烦开展调解工作。最后,罗某甲、 罗某乙达成一致协议双方共同等额继承罗某的房产。在领取调解书的时候,罗某甲与罗某乙表示不会分割房子,会一起将房子建得更好,姐弟俩共同守护这个家。

责任编辑:李媚(见习)
】 【打印投稿】 【推荐】 【举报】 【评论
相关阅读: 继承纠纷
  • 十八年后主张分割财产 法院认定没超诉讼时效(2018-07-26)
  • 地价170余万 10继承人闹上法院(2016-11-04)
  • 未尽赡养义务 无权继承房屋(2015-01-05)
  •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继承(2014-04-17)
  • 巡回法庭架起“连心桥”(2014-03-20)
  • 玉林

    社会

    民生

    文体

    人居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广告 | 意见建议 | 版权声明 | 不良信息举报 | 招聘信息
    地址:广西玉林市民主中路6号 联系、举报电话:0775-2820239 玉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西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许可证号:4510920090001 桂ICP备05007957号-1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桂)字第10号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广西网警ICP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