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网上“正规合同”靠谱吗? 律师:忽略细节,当心“举证不能”)
前段时间,重庆梁先生通过手机银行向同事借出5万元,在转账备注栏填上“借款”后,他未向同事要借据,起诉索要欠款时,却因举证不能,输了官司。近日玉林的黄先生与梁先生一样,也面临举证不能的苦恼,生意合伙人借了他20万元后消失了,他咨询律师才知道当初在网上找的合同范本不规范,且借出钱后未向对方索要收款证明,想起诉追回钱款,又怕手上的证据不足,假若败诉,借出的钱就打了水漂。
借贷,网上下载个合同更“正规”?
黄先生经亲戚介绍,认识远亲卢某,随后跟卢某有过几次生意往来。2014年,卢某陆续找理由向黄先生借钱,一会说家人生病,一会说生意周转,黄先生认为两人合作过,又算是亲戚,都大方将钱借出。去年下半年,卢某又一次找到黄先生,称有一前景非常好的项目,可惜自己没资金投资,想与黄先生合作,由黄出资,他负责联系厂商和买家,见卢某将生意细节分析得头头是道,黄先生动了心,于是将钱交给了卢某。
一段时间过去后,项目迟迟没动静,黄先生询问卢某,卢某称生意出了点差错,这个项目暂时还不能启动,若黄先生不放心,他可以先将这笔钱连同之前借的钱一起写张欠条给黄先生收持。难得卢某不赖账,黄先生当即与卢某定下时间碰面。因担心欠条“不够规范”,黄先生还自己上网搜索“借贷合同”,参照网上的样式,修改部分内容并打印下来,为签约准备。
去年11月底,卢某如约来到黄先生的店铺,在黄先生的两个亲戚见证下,双方签下借款合同。但令他没想到的是,自此之后他再也无法联系上卢某。黄先生想通过法律手段追回钱款,却又不知这份合同能否得到法律认可。
记者从黄先生提供的借贷合同上看到,卢某签下的借款合同共有两张,一张8万元,一张12万元,两笔共借款20万元,借款用途都为“周转”,合同上约定有还款日期(两份还款期不同)和利息计算及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也有双方电话地址,对方身份证号码及指纹印,乍看上去还挺正规。合同最末尾有一行小字“合同自乙方(卢某)收到甲方(黄先生)借款之日起生效”,除了这份借款合同及卢某身份证和合同摆在一起的几张照片外,黄先生再没留存有其他多余的证据。
忽略细节难举证,当心“举证不能”
针对此情况,梁军所梁承勇律师认为,如今遇到借贷问题时当事人往往觉得一张借条不能有效保证自己的权利,而选择从网上或他处下载、参考看似更“专业”的借贷合同,却又容易忽略订立合同需注意的其他细节,未收集到应有的证据,反而因此陷入被动。
从黄先生的情况看,同一天出现两张不同金额的借款合同,这份合同的真假有效性值得怀疑,但因黄先生的两份借款合同还款期限不同,两份合同应为有效。现实中,有没有见证人不是合同是否有效的必要条件。一般情况下,直系亲属不宜作为见证人。
黄先生与卢某合同内写明“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借款之日起生效”,合同的关键是交付借款的凭证,黄先生应想办法证明卢某确有收到此笔钱款,不然难得法院的支持。若起诉到法院无证据支持,则有承担举证不能的风险。
现实中借款人在签订合同容易忽视细节让自己陷于被动。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应该包括以下部分的内容:
一、债务人的身份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作为借款合同的必备附件。
二、写明借贷金额、用途、起止时间,并明确约定借款利息。包括正常借贷期限内的利息;逾期利息;打官司法院判决后,延迟履行判决书的罚息。
三、约定借款本息的还款顺序。
四、债务担保,包括担保人、物品抵押。
五、违约责任。
双方订立借款合同,借款方收到钱款后,需要提供收款凭证给出借方收持。大笔的借款,借款方需要保留转账或者交钱的凭证,遇到纠纷时才能占据有利位置。同时在合同内明确约定担保人/物,在债务人无偿还能力或逃跑下落不明的,由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不仅多了一份证据,还增加了还款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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