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建明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三清”政治建设新目标,高屋建瓴、切中要害、态度坚决,是我们党根据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战略性目标,彰显出我们党坚定不移反腐倡廉的鲜明立场,为新时期深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指明了方向,为建设廉洁玉林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加强党性教育,力促干部清正,夯实廉洁玉林的思想基础
为保持干部清正,必须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教育,把党性教育作为确保干部清正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要抓好党性教育这个核心,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坚定政治立场,明辨大是大非。近年来,玉林市重点抓党性教育这一核心力促干部清正。通过深入开展“抓六戒正四风”、“赶超跨越、奋勇争先”解放思想大讨论和“清廉为政、永葆纯洁”主题教育活动;开设“清廉为政,永葆纯洁”等4个专题专栏;开展廉政文化“百点示范”联建活动和廉政文化优秀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开展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教育活动,大力弘扬清风正气,强化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超越意识和创新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创先争优,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实施阳光公开,力促政府清廉,健全廉洁玉林的制度保障
政府清廉,就是要建立廉洁、透明、服务的政府,就是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公权力置于民众的监督之中,实施更透明更具操作性的政务公开制度。同时,扩大和强化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公开是腐败的天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实现政府清廉,必须使公共权力阳光、公开、透明化,使政府的决策和政策制定规范化、程序化、公开化。玉林市以促进民主监督,保障党员干部、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为重点,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七大阳光工程”为抓手,全面开展以加强“三务公开”(即基层党务公开、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设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等为主要内容的“阳光权力运行工程”,“三务公开”工作实现了常态化,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现了由试点推进向全面铺开的跨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实现了全覆盖,民主监督工作健康发展。全市基层党组织全部编定了《党务公开目录》,各基层组织全部实行“三务公开”,并形成了以公开栏为主,网上公开、触摸屏公开、会议公开、文件公开、互联网公开等其他形式公开为辅的多种形式公开格局; 7个县(市、区)和玉东新区已全部编制了《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目录》,制定了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图。
三、坚持民主法制,力促政治清明,营造廉洁玉林的政治氛围
政治清明,是指国家权力不被滥用,人民生活幸福安康。政治清明,是人民群众对政治生活的现实期待,是党全面发展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有序政治参与和依法治国的重要目标。当前,要建设政治清明的幸福和谐新玉林,必须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预防腐败的发生。必须深入推进依法反腐。要通过法制教育,让广大的领导干部走遵循党纪国法之路,走敬畏党纪国法之路,走敬畏民意敬畏权力之路。通过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反腐倡廉法律制度体系,增强反腐倡廉建设成效。要通过改革创新,提高全社会的规则意识和守法意识,促使官员彻底摒弃一切人治思维和藐视法律的行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唯有如此,反腐倡廉的民主、法律制度才可能得到贯彻落实,政治清明才可能变为现实。 (作者系玉林市委党校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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