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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说好不要孩子 离婚后她又起诉要抚养权

2018-03-05 18:03:04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记者 陈梅

“离婚时说好不要孩子,可离婚几个月后,她又起诉称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前妻这一反复的举动让市民李先生(化名)非常苦恼。3月1日,他来电咨询称,女方离婚时已明确表示过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如今还有权利来争抚养权吗?

据李先生说,他和妻子结婚多年,生育有3个孩子,最小的孩子9岁。因感情不和,去年妻子起诉离婚。在离婚时,妻子明确表示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并支付抚养费。后来经法院判决双方离婚,3个孩子的抚养权归李先生,前妻每个月支付孩子抚养费共1000元。

李先生说,离婚后,前妻只支付了两个月的抚养费,后来就一直拖着不给,到如今已拖欠了七八个月的抚养费,这本来就让他恼火,可没想到事情到了今年,前妻竟到法院起诉称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当初离婚时,她在法庭上说好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她现在还有权利来争吗?”

另外,面对拖欠抚养费不给的前妻,李先生还想问,他该怎么去为孩子追讨抚养费?

广西三益律师事务所范德普律师答复:虽然女方在离婚时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但现在她仍有权利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至于能否获得支持,由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判决确定。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人民法院一般是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因此,不论是离婚当事人协议还是法院判决孩子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在另一方当事人认为对方抚养孩子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时,可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变更抚养关系。

此外,李先生最小的孩子已经9岁,根据去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9条规定,已经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降至8周岁。因此,法院在审理子女抚养权归属案件时,父母双方对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会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至于怎样追讨孩子的抚养费,范律师认为,在法院没有判决变更孩子抚养权之前,李先生的前妻都应支付抚养费。如果其一直拒绝支付,李先生可以拿此前生效的判决书等相关材料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记者 陈梅)

原标题:离婚时说好不要孩子 离婚后她又起诉要抚养权

责任编辑:李家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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