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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成投诉重点,玉林市工商部门提醒......

2018-01-18 09:20:44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记者 陈立萍 通讯员 陈美容 李军
市工商局中工分局执法人员向电商宣传法律法规知识。

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近年来,电商方面投诉举报时有发生。玉林市工商部门提醒各电商企业,要做到依法依规诚信经营,营造重视消费者权益、依法守信的经营环境。

现状:电商方面投诉举报逐年增多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玉林电商发展迅猛,其中增长速度最快、最多的就是玉林市工商局中工分局辖区,而且基本依附在中药港市场、工业品市场、机电市场周边开设。由于一些电商不注重法律法规学习,以致在网店上发布的商品信息、介绍屡屡被投诉或举报,一些电商为此付出了相当大的经济代价。近年来,玉林市工商局中工分局接到对电商的投诉、举报量有很大变化,具体数据如下:2016年全年投诉、举报量103件,其中投诉71件,举报32件;2017年全年投诉、举报量212件,其中投诉134件,举报78件;2018年这10多天来,共接到投诉、举报20件。电商经营单位被投诉、举报的案件有急速增多的趋势。

市工商局中工分局局长黄宗伟告诉记者,2017年,市工商局中工分局接到的电商类投诉、举报主要涉及的被投诉举报人(经营部)共60多户。投诉举报的主要事项有几个方面:一是商家虚假宣传,夸大广告词语,误导消费者。二是违反《广告法》第九条第三款,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三是无相关国家批准文号,涉嫌虛假宣传。四是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工商:商家要依法依规经营

市工商局副调研员蒋顺林在玉林市工商局中工分局电商法律法规培训和行政约谈会上指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公司法》《产品质量法》《商标法》《广告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网络市场主体准入、交易、竞争、退出行为进行监管,维护网络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玉林市工商部门将继续严格依法依规加强玉林网络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电商经营行为。

市工商局提醒各电商企业在网店经营中要提高法律意识、自律意识,积极学习法律法规,做到依法依规经营,诚信经营,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做虚假广告,不发布引人误解的词语,积极营造重视消费者权益、依法守信的经营环境。如果被投诉、举报了,要勇于承担责任,主动配合相关的部门积极整改。此外,玉林市工商部门作为广告宣传监督者,也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查处网店广告的违法行为。各电商企业在网店经营的广告中要使用合法的宣传词汇,不能为销售业绩作虚假的广告宣传。(记者 陈立萍 通讯员 陈美容 李军)

原标题:虚假宣传成投诉重点 工商提醒:商家要依法依规诚信经营

责任编辑:李家州(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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