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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二进宫”妻子起诉要离婚,陆川法院判决支持女方

2017-12-27 11:12:00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记者 陈梅 通讯员 孔飞


婚前隐瞒因猥亵儿童被判刑,婚后又犯强奸罪入狱,面对这样的丈夫,女子阿霞(化名)向法院起诉要求结束这段痛苦不堪的婚姻,可身在监狱的丈夫不同意离婚并索要孩子的抚养权。日前,陆川法院判决支持了女方的诉求。

孩子即将出生丈夫涉强奸案被抓

提及自己的这段婚姻,阿霞觉得自己当初结婚时太草率,对丈夫梁某某的了解不够深。

事情要从2013年说起。阿霞与梁某某经人介绍相识恋爱,次年两人办理了婚姻登记。婚后的生活,也并不如阿霞所期待的那样幸福。梁某某常因家庭琐事及酗酒后对阿霞打骂。

后来,阿霞有了身孕,本需要丈夫多陪伴照顾,可在2015年年初,孩子即将出生的时候,梁某某因涉嫌强奸罪而被抓。2015年9月,梁某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入狱。

在一个人独自抚养孩子两年后,阿霞于今年向陆川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此时阿霞还了解到一个更令她吃惊的事情:丈夫婚前向她隐瞒了其因犯猥亵儿童罪在几年前曾被判过刑。这使得她铁了心要离婚。

妻子起诉离婚并要求抚养孩子获支持

陆川法院受理此案后,于日前赴梁某某服刑的贵港某监狱开庭。

庭审中,面对妻子提出的离婚请求,梁某某不愿意接受。但阿霞称丈夫的犯罪行为已造成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坚持要离婚,并要求抚养小孩。

见妻子离婚态度坚决,梁某某表示,如果法院判离婚的话,他要孩子的抚养权。对此,阿霞断然不同意,并提出孩子要归她抚养,她自己一个人承担抚养费。

经开庭审理,陆川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婚前婚姻基础不牢固。婚后不久,常因被告酗酒而发生矛盾,且被告曾殴打原告,严重影响双方夫妻感情。被告隐瞒婚前曾因犯猥亵儿童罪而被判刑的事实,婚后在原告正怀孕时,被告又因犯强奸罪而再次被判刑,被告的犯罪行为严重伤害了双方的夫妻感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因此,原告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合法有据,依法应予准许。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认为,由于被告婚前犯猥亵儿童罪,婚后又犯强奸罪,且孩子出生后,一直由原告抚养,其已习惯了原告方的生活环境,因此婚生小孩由原告抚养更加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

日前,陆川法院作出判决,准许阿霞与梁某某离婚,孩子归阿霞抚养。(记者 陈梅 通讯员 孔飞)

原标题:婚前隐瞒获刑事,婚后又犯强奸罪丈夫“二进宫”妻子起诉要离婚


责任编辑:李家州(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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