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一条出入的通道,两方村民产生矛盾纠纷,一方在通道上挖了一个大坑,不让对方通行。12月15日,经过耐心的调解释法,陆川法院强制执行了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顺利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土坑得以填平,恢复了道路通畅。
因路产生矛盾,挖坑阻通行
从陆川县珊罗镇龙珠路南方电网营业厅旁边入关塘队村道三分之二处有一条往左边进入覃某基、覃某庆、覃某华家的道路,该路是这几家人出入的唯一通道,原来宽约0.6米,道路经过陈某全、陈某明的鱼塘边。
覃某基等3人2001年建房时,为了通行方便,用自家的承包地与村民覃某林兑换路边的承包地及用自家的承包地将道路路基加大为3米左右。2011年在新农村建设时,每户补贴15000元,覃某基等3人用5000元用于硬化道路,已完成硬化77米,还有通往路口的11米路段没有硬化。
2016年5月份,陈某全、陈某明认为路旁边是他们的鱼塘,鱼塘边的路有一半是他的,并在其塘头没有硬化的路上挖了一个长1.8米,宽1.8米,深0.65米的深坑,不让覃某基等3人通行。双方发生争执,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
2016年8月,覃某基等3人将陈某全、陈某明诉至陆川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两人填平整理好通往自家门口道路的大坑,恢复道路原状。覃某基等3人的诉求最终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判决生效后,陈某全、陈某明一直拒不履行。今年初覃某基等3人只好向陆川法院申请执行。面对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以及法官多次上门调解劝说,陈某全、陈某明仍拒不履行。12月15日,陆川法院执行局局长陈玉彦带领执行小组到陆川县珊罗镇罗关村官塘村民小组进行强制执行。在当地派出所、综治办、村委会派员监督、见证之下,经过两个多小时的作业,土坑被填平,道路恢复了畅通。
执行结束不忘做调解
土坑虽然被填平,但双方仍然怒气冲冲,互不相让,见此情况,陈玉彦表示,虽然执行任务已经完成,但不能就此一走了之,还是要做好双方的调解工作,避免出现新的纠纷。
双方争执的焦点在于道路土地的所有权,陈某全等人认为道路占用了部分自家的田地,覃某基等人则认为占用不多可以通行,并且想硬化剩余的10多米土路,双方为此争执不下,乃至恶语相向。
针对此情况,陈玉彦和司法所以及村委会的工作人员一起开展了调解工作,表示道路是公共通行的,该路是覃某基一家出入的唯一道路,陈某全等人的鱼塘出入也是要经过这一条路,道路畅通对双方都有好处,至于道路占用的田地,可以现场测量明确归属,双方再签订协议,互不反悔。
经过耐心的调解,双方终于放下成见,同意进行现场测量,之后到珊罗镇司法所进行协议签订。至此,事情告一段落。(记者 陈梅 通讯员 陈柏锦)
原标题:通往回家的路,被挖了一个大坑 土坑被填平后,陆川执行法官继续做调解化解怨气,道路顺人心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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