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黄冰 通讯员 丘湘晖)8月14日,记者从玉林市社保局获悉,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在广西内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可获1000~2400元补贴。该规定从5月15日起执行。
我市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企业职工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二是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一般职业(工种)补贴标准为: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2000元。符合广西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的,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在一般职业(工种)对应等级的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20%最高可达2400元。值得注意的是,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原标题: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 提升职业技能最高补贴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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