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杨振华 通讯员 韦晓兰 邓凤妮)一条1米长的木板凳当审判桌,配上几张塑料凳,一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审判席,就这样设在了刑事被告人梁某某家的庭院中。日前,福绵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与福绵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对梁某某涉嫌开设赌场一案进行开庭审理。
2015年11月底至2015年12月11日,梁某某因伙同他人(另案处理)开设赌场,福绵区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1月25日以开设赌场罪对其依法逮捕。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办案人员了解到被告人梁某某患有疾病,后因病情恶化,需要动手术,办案机关对其取保候审。梁某某术后恢复良好,法院、检察院经细心研究,考虑到被告人身体欠佳,为了最大限度照顾被告人,决定在被告人家里设立临时审判席开庭审理。
“我知道我先前做错了,法官、检察官还体恤我身体不好,把庭审搬到我家,非常感谢你们。”在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后,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对法院、检察院柔性执法表示感谢。据悉,此案将于近期宣判。
原标题:设在被告人家里的特殊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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