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玉林新闻网
收藏网站 手机读报 新闻客户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页

诱骗强迫少女卖淫 恶势力团伙四人受审

2018-11-29 09:52:22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文小洁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 11月19日,玉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由于该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及个人隐私,法庭依法不公开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1月,被告人苏某、张某波、张某初、卓某武等4人伙同杨某清(另案处理)经过密谋,从藤县骗女孩子到玉林,以殴打、拍裸照和裸露视频、打针等方法,恐吓威胁她们去卖淫。这个以苏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有组织、有计划地把被害人张某某和未成年被害人王某某、唐某某、李某某诱骗至玉林强迫卖淫,并强行与3名未成年女孩发生性关系。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苏某等4人形成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手段恶劣,伙同他人以暴力、胁迫的手段,强迫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了强迫卖淫罪。被告人苏某领导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是主犯,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张某波、张某初、卓某武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苏某、张某波、张某初采用威胁的手段,违背被害人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行为,构成了强奸罪。

玉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此案。由于案情重大,该案将择日宣判。(文小洁)

原标题:诱骗强迫少女卖淫 恶势力团伙四人受审

责任编辑:李家州
】 【打印投稿】 【推荐】 【举报】 【评论
相关阅读: 恶势力 受审
  • 陆川今年首例涉恶案被提起公诉(2018-09-13)
  • 福绵区检察院重拳打击3起黑势力案件(2018-04-02)
  • 村干挪用村民参合款受审 六十多名村干部旁听受教育(2018-10-25)
  • 挪用村民参合款 玉州一村干受审(2018-10-23)
  • 扔砖袭警 陆川11人妨害公务受审(2018-08-14)
  • 玉林

    社会

    民生

    文体

    人居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广告 | 意见建议 | 版权声明 | 不良信息举报 | 招聘信息
    地址:广西玉林市民主中路6号 联系、举报电话:0775-2820239 玉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西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许可证号:4510920090001 桂ICP备05007957号-1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桂)字第10号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广西网警ICP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