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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3月1日起施行

2017-02-17 08:34:00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记者 蒋寿荣
图为工作人员向市民宣传《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蒋寿荣)2月16日,市委、市政府在玉林城区开展《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传一条街活动,市直有关部门和玉州区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共50多个单位的干部职工走上街头,在市人民东路设立宣传服务点,向市民群众宣传《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吸引了不少市民驻足观看、前来咨询。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禤甲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赖榜轰到现场检查指导活动。

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是一部规范和调整在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活动中产生的行政法律关系的地方性实体法规,它对加强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建和维护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提高市民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法治意识,调动广大市民共建共管城市的积极性,共同创建宜居城市环境有着重要的意义。

原标题:《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将于3月1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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