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10月10日上午8点半,备受社会关注的玉林文化广场水果摊小贩杀死城管队长一案在市中院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某当庭落泪,后悔不已,称自己的一时冲动造成了两个家庭的毁灭。
当天,身穿浅色外套的王某某出现在市中院第一审判庭内。因该案社会影响较大,市中院还特意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律师代表旁听了此案。
事件:水果摊小贩刺死城管队长
市检察院指控,2014年10月30日15时许,时任市城管支队第五大队负责人的被害人李伟,带领市城管支队第五大队和“四车组”成员,到市玉州区金玉路与广场西路交会处路口,整治违章摆卖水果的流动商贩。被告人王某某因驾驶一辆车牌为桂NMX718的红色三轮摩托车在路口违章摆卖水果,被市城管支队第五大队扣押三轮摩托车。王某某对该处罚不满,用平时卖水果时携带的黄色塑料手柄水果刀捅伤李伟胸部,李伟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李伟的死因系心脏刺破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庭审中,公诉人员认为,王某某的行为应以故意伤害罪追责。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王某某没有异议。李伟的家属则认为,王某某的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责,要求法院严惩王某某,并提出80余万元的附带民事赔偿要求。
面对李家人的索赔,王某某表示,他愿意赔偿。但不知道家人有没有能力帮忙赔偿。
被告人:城管执法过程中没有殴打、辱骂,当时是一时冲动
由于是城管与小贩之间引发的悲剧,案件发生后,引起了社会的关注,王某某事发当时为什么要拿出刀子?他对城管是不是抱有怨恨心理?在庭审中,随着法官、公诉人的发问,试图揭开这些疑惑。
“为何要拿刀子捅被害人?”在庭审中,面对公诉人员这一发问,王某某的情绪一下失控,开始哭泣,说:“当时是一时冲动,现在很后悔,对不起被害人家属……”
回忆起案发过程,王某某后悔不已,说事发当时,他领到了处罚单后,对处罚单的落款有异议,加上急于想尽快拿回自己被扣押的三轮车,在要求李伟重新开一张罚单遭到拒绝后,他心生不满,一气之下,便拿出了刀子刺向对方……
在庭审中,法官问,“你知道在那摆摊是违章吗?你认为城管部门的处罚有没有依据?”
“知道,以前在那摆摊被处罚过。”王某某承认,城管部门的处罚是有依据的。
“案发当天城管在执法过程中,有没有殴打、辱骂你?”
“没有。”
“平时对城管有没有怨恨、报复的心理?”
“没有。”王某某说,当时是一时冲动,现在真的很后悔。
上午11时许,庭审结束,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原标题:文化广场小贩刺死城管队长案开庭 凶嫌庭审哭诉“当时是一时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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