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不善,债务累累,无力偿还1000万元借款及利息。面对执行僵局,玉州区法院执行法官转变思路,灵活执行,在多方交涉的努力调解下,再度“柳暗花明”:公司法定代表人自愿将其在公司拥有的10%股权转让变卖来还债……
11月18日,在“第二个执行月”活动中,玉州区法院执行庭成功执结这起标的额为1388.694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3年6月,乙公司以资金困难,急需周转为由,向甲公司借款1000万元,约定利息按18%计算。但过了还款期,乙公司迟迟无法还上,为此,甲公司将乙公司告到法院。
生效判决书期限过后,乙公司依然未履行还款义务,甲公司只好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乙公司归还1000万元本金及利息共计1388.694万元。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经明察暗访得知,乙公司因经营不善,债务累累,眼下已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工作因此陷入僵局。
为寻找突破口,化解困境,该院执行法官不厌其烦地致电联系双方公司负责人,3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
经过耐心的释法明理、情理疏导,乙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感到羞愧,明白借款不还是不义不智之举,并自愿将其在甲公司拥有的10%股权转让变卖来还债。
但谁愿意接手呢?执行法官多次走访乙公司,深入了解其经营状况后,计由心生,提议其可尝试将股权转让给内部股东丙公司来筹款清偿债务。
经过执行法官多次交涉协商,最终,丙公司同意了该提议,愿意出资购买乙公司拥有的10%股权。
11月18日,在执行法官见证下,甲乙丙三方签下和解协议,并共同到工商部门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随后,丙公司依照约定,支付了1388.694万元给甲公司,这起千万元大案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原标题:千万元借贷大案玉州法官灵活执行巧化解











郑见龙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
33人重大涉黑案判了!
邻家土地没建房 他们挖坑立铁柱
被拘留两次仍拒执 骨灰级“老赖”被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