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 农先生本怀着欣喜的心情来玉林会见女网友,没想到,却被女网友骗入传销组织,遭到非法拘禁,失去人身自由。日前,王某科、翟某荣、吴某鹏、陈某坚、胡某强、梁某伦等6人被玉州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或一年一个月。
去年3月,农先生从梧州乘坐快巴到玉林,与女网友“陶可儿”见面。见面后,“陶可儿”却主动邀他去“家”里坐坐,将农先生带到玉州区垌口附近一民房出租屋的6楼。谁知,一进到屋里,农先生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住在该处进行传销活动的王某科、翟某荣、吴某鹏、陈某坚、胡某强、梁某伦等人控制,并遭到了非法拘禁。被软禁期间,王某科负责保管房门钥匙及管理屋里众人的生活。两天后,农先生在该出租屋内被公安民警解救出来。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科、翟某荣、吴某鹏、陈某坚、胡某强、梁某伦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非法拘禁罪。公诉机关指控王某科等6人犯非法拘禁罪成立。王某科、翟某荣、吴某鹏、陈某坚、胡某强、梁某伦均积极参与拘禁被害人,均起主要作用,均属主犯,依法应按照各被告人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翟某荣、吴某鹏、陈某坚、胡某强、梁某伦属主犯中作用较小,在量刑时应酌情从轻考虑;而胡某强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考虑。六被告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均可从轻处罚。为严肃国法,保护公民的身体自由权不受侵犯,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吴春艳)
原标题:以“女网友”骗人入传销 6人因非法拘禁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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