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玉林新闻网
收藏网站 手机读报 新闻客户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页

玉林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再提高

2016-09-05 10:21:41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记者 周立华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讯(记者 周立华)日前,市政府办印发通知,从2016年8月1日起,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家庭月人均纯收入510元,较之前的月人均纯收入413元增加了97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2855元。此次对农村低保标准的提高幅度,是历年来最高的一次。

据了解,玉林市本级(含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的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城市低保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31%;农村低保标准=上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5%。以后城乡低保标准也按此公式计算。

记者注意到,这是近四年来我市第三次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前两次分别是在2013年、2015年。2013年,玉林市本级(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的城市低保标准是家庭月人均355元,各县(市)也根据各县(市)的情况调整了城乡低保标准。其中,容县和陆川县为330元,博白县、兴业县为350元,北流市为320元;农村低保市本级调整为家庭年人均2076元,容县1813元,陆川县1660元,博白县2040元,兴业县2050元,北流市1710元。而从2015年7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次调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家庭月人均纯收入413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2496元。

原标题: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再提高 这是近四年来我市第三次调整,城市为家庭月人均纯收入510元,农村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2855元

责任编辑:覃维
】 【打印投稿】 【推荐】 【举报】 【评论
相关阅读: 低保标准 玉林
  • 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再提高(2017-12-05)
  • 玉林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2016-09-02)
  • 城乡居民低保标准提高(2015-09-10)
  • 玉林:未来几日 气温缓慢回升(2019-01-02)
  • 今年办照速度更快 企业注册“一人搞定”(2019-01-01)
  • 玉林

    社会

    民生

    文体

    人居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广告 | 意见建议 | 版权声明 | 不良信息举报 | 招聘信息
    地址:广西玉林市民主中路6号 联系、举报电话:0775-2820239 玉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西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许可证号:4510920090001 桂ICP备05007957号-1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桂)字第10号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广西网警ICP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