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曾维栋)8月31日,记者从陆川县公安局召开的依法打击特殊吸毒人员违法犯罪暨侦破系列盗窃生猪案新闻通报会上获悉,以前患有艾滋病等严重疾病的特殊吸毒人员实施犯罪却难以有效管制,严重威胁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现状已经改观:最近,陆川县公安局创新工作思维,推出了一套可行方案,管理和处置那些在社会上疯狂作案的艾滋病吸毒人员。
博白籍的黄某因吸毒感染了艾滋病后,自暴自弃,利用人们惧怕艾滋病的心理,大肆实施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2015年6月19日,黄某窜到陆川县温泉镇中山苑小区盗窃一辆摩托车及一辆电动车,11月23日又窜到陆川县乌石镇飞龙宾馆盗一辆电动车。据了解,2013年至今,黄某已在陆川县城盗窃电动车、摩托车30多辆。
与黄某情况相似的还有陆川县的周某、陈某、万某三人,他们以患艾为“护身符”,在社会上疯狂作案。陆川县公安民警告诉记者,之前玉林公安部门尚不具备关押传染病嫌疑人的条件,出现患艾滋病等严重疾病的特殊涉毒、涉案人员总能获得减轻、从轻或免除刑事处罚,从而使得部分人员有恃无恐,以患病为“护身符”和“免死金牌”,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威胁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面对如此严峻的局面,陆川县公安局经过综合调查以及分析现状后,提出了针对特殊吸毒人员违法犯罪的处理方案,使得这一类人不能再游走在法律之外,为非作歹。公安民警在抓获犯罪的特殊吸毒人员时,提前与特殊收治医疗机构沟通对接,争取支持,然后针对患艾吸毒人员的犯罪事实开展广泛的调查取证,搜集证据。在取得违法犯罪事实证据后,由公安机关将患艾吸毒人员送往南宁市特殊犯罪人员收治中心进行收押治疗,同时还将按程序由检察院和法院对证据确凿的患艾犯罪嫌疑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需经费统一由县财政拨款。
8月25日至30日,陆川县公安局先后将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黄某、冯某、李某三人送到南宁市特殊犯罪人员收治中心收押,并在该治疗中心接受人性化的管理,随后他们将连同先前抓获的周某、陈某一起,接受法律的严惩。
原标题:陆川警方破解患艾犯罪分子收押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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