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出生的北流男子高某某年轻气盛,脾气暴躁,3年前因故意伤害被判刑,缓刑考验期未过,再次因这臭脾气惹了事,将邻居打伤。近日,高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
今年5月15日13时许,高某某因铺设道路问题与邻居高某发生激烈的口角,情绪失控,在与高某理论时拿起一把铁铲,对着其头部进行殴打,致使高某头部受伤。经鉴定,高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知道因冲动闯祸后的高某某,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并等候公安机关处理。事发当日,高某某被公安机关带走,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中另查明,高某某于2013年7月5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北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4年。而今年的打人案件发生时,高某某还在缓刑考验期。
法院认为,被告人高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高某某有自首情节,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可从轻处罚。高某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重新犯罪,应撤销缓刑,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与该案所判刑期合并,实行数罪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黄清 通讯员 谢文杰)
原标题:缓刑期内不改臭脾气 打伤邻居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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