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讯(记者 陈秋萍)近日,记者从玉州区老龄办了解到,8月1日—9月30日,玉州区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须进行资格验证年审,此举旨在杜绝虚报冒领、吃空额等违规现象。
据了解,凡是玉州区辖区内2015年度已享受80 岁以上高龄津贴的老年人(2016 年新办证的到2017 年才需验证年审),需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本人《享受高龄津贴待遇资格证》到原办理高龄津贴申请的村(社区)进行验证年审手续,村(社区)工作人员现场核验后在老年人《享受高龄津贴待遇资格证》内页中的“高龄津贴待遇年审表”填写审核相关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享受高龄津贴的对象在超过验证年审期后未按时年审的,将被暂停高龄津贴发放;对残疾、瘫痪、住院等人员因行动不便不能到现场认证的,家属可及时与村(社区)工作人员联系以便确定具体认证方式;高龄津贴享受对象要如实申报有关认证资料,不得弄虚作假,对虚报冒领高龄津贴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原标题:享高龄津贴的老人,请办资格验证年审 未按时年审的,将被暂停高龄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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