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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起,玉林市将对高龄老人发放生活津贴

2014-09-18 09:44:51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记者 禤繁 实习生 梁家杰

(原标题:明年1月1日起,我市将对80周岁以上(含80岁)高龄老人发放生活津贴——高龄老人有福了)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禤繁  实习生 梁家杰)从2015年1月1日起,80周岁以上(含80岁)高龄老人将可享受政府发放的生活津贴,此举将进一步提高我市高龄老年人的生活水平,推动我市社会福利向普惠型发展,让老年人共享社会改革发展成果。高龄津贴不仅是我市一项重要的惠民政策,也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表现。
   按三个年龄段标准发放
   据了解,此次发放对象为持有我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高龄津贴将根据年龄段分成三个档次,80周岁至90周岁(不含90周岁)老年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标准发放;90周岁至100周岁(不含100周岁)老年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标准发放;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标准发放。高龄津贴将以户籍为基础,实行属地化管理。按照本人申请—村(社区)调查核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市、区)、玉东新区老龄工作部门审批的程序办理。
   让高龄津贴落实到人
   确保高龄老人津贴按标准、按月发放到高龄老人的专用账户中!我市将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实高龄老年人的有关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建立健全高龄老年人个人档案盒老年人基础数据库,以动态管理的工作模式分类发放,同时建立定期核查、抽查和统计报告制度。政府相关文件还要求高龄津贴应全额用于高龄老人本人,赡养人及其他人员不得占用和挪用,不得虚报老龄老人的人数,不得瞒报或迟报去世老人情况,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难对象时,高龄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高龄津贴不计入个人收入。

责任编辑:覃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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