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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老赖一到拘留所就服软了

2016-02-19 08:43:14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韦藿珍 通讯员 韦肖波

   北流市一女子陆某欠债20万迟迟不还,却住着一套11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在该房屋被法院判决抵押拍卖以清偿债务时,陆某及其丈夫黎某仍赖着不愿搬离。日前,北流市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对陆某、黎某予以司法拘留。一到拘留所门口,夫妇俩当即服软,表示立即腾退房屋,主动履行义务。

   借钱不还,多年朋友当不成

   北流的陆某和凌某为近10年的朋友。2010年10月17日,陆某以做生意为由向凌某借款22万元,凌某觉得朋友有难,应当帮忙渡过难关,于是便答应借钱。陆某在借钱之时,向凌某约定每月至少还款2万元,11个月内全部还清,并在借款当日,亲笔写了借条给凌某收执。

   但是陆某借款后仅于2010年11月还款2万元,之后以无法偿还债款为由拒不还款。近两年,凌某因家中急需用钱,于是催陆某还钱。不料陆某态度十分赖皮。之后,凌某了解到陆某在北流市区有一套11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无钱还款只是托词。

   凌某多次催债均无果,无奈之下将陆某及其丈夫黎某诉至北流市人民法院,诉请两人还清钱款20万元及支付利息,同时申请对陆某名下的商品房进行财产保全。

   理亏还霸道,赖在房子不走了

   2012年9月24日,北流市人民法院立案后,依原告凌某的申请,作出了财产保全裁定。2012年12月18日,北流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陆某、黎某归还原告凌某借款20万元及支付借款逾期利息。审理费及财产保全费由被告陆某、黎某承担。

   判决生效后,陆某、黎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凌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法官朱浩健多次督促,陆某仍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法院遂要求陆某、黎某腾出商品房,将该抵押房屋进行拍卖以清偿债务。

   考虑到陆某及其家人居住在该房屋,且当时两人的孩子生病住院,北流市人民法院给出几个月的宽限期,要求其主动搬出该房屋。

   但令法官没想到的是,陆某、黎某得寸进尺,拖延不办,甚至直到宽限期过,陆某、黎某态度还十分强横,霸道地扬言:“法院有本事就把我们拘留了!”

   强制执行,一到拘留所就服软了

   2016年1月28日,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北流市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对陆某、黎某实施司法拘留。

   当日,陆某、黎某被押上警车,前往看守所。在路上,两人态度仍然十分蛮横,不知悔改。等到下车后,陆某、黎某被押进看守所的大门时,被看守所严肃的氛围所震慑,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并非儿戏,也意识到自己之前的行为真的已经触犯法律,原本态度强硬的两人当即服软,表示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马上履行义务,请法官给他们两天时间搬离房屋。

   近日,在法官的见证和主持下,凌某来到陆某、黎某的商品房,办理了交接手续,案件最终顺利执结。


   原标题:北流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拘留所门口 老赖终于服软了



责任编辑:刘子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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