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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施家暴妻弟劝阻惨死刀下 行凶丈夫一审获刑无期

2015-08-04 09:03:43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记者 陈梅 通讯员 苏微

   多年来遭受酗酒丈夫的家暴,年过五旬的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的不幸还演变了另一个悲剧:丈夫拿刀欲砍她,她的弟弟上前阻止竟死于丈夫刀下。

   前几天,市中院判了这个案子,行凶的丈夫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

   言语惹怒丈夫 妻子怕被殴打借宿邻居家

   钟某某与妻子阿丽(化名)于1980年结婚。钟某某有一个嗜好,经常酗酒,并时常在酒后打骂阿丽,这些邻居都看在眼里,阿丽的娘家人对此也知晓。

   去年9月10日下午,钟某某认为阿丽当着他人的面讲其带女人回家睡觉,很恼火,就骂她,并扬言要打她。

   多年来遭受家暴的阿丽知道丈夫的厉害,因害怕被丈夫殴打,当晚不敢在家过夜,到邻居家借宿。恰好当天18时许,阿丽的弟弟阿毅(化名)打来电话,问姐姐近来是否被姐夫打骂,阿丽说有,阿毅就说明天去劝一下姐夫,阿丽表示同意。

   次日早上,钟某某在家附近的路上见到阿丽,就责问她为什么昨晚不回家。因害怕被打,阿丽又跑进附近一邻居家并关上铁门。

   钟某某在门外等了一会,就大声说去找女婿小邹来说清这件事。在邹家,钟某某又喝了酒。之后,因担心钟某某醉酒,女儿女婿开车送钟某某回家。

   丈夫欲施家暴 妻弟上门劝阻惨死刀下

   回到家中,钟某某见到了妻弟阿毅和三个不认识的男子,便问阿毅是不是带人来打架,见钟某某这样讲,和阿毅前来的三个男子坐了一会就走了,阿毅则留下来。

   见妻弟突然到来,钟某某认为肯定是阿丽叫来的,他拿过阿丽的手机查找通话记录,看到阿丽之前与阿毅通过电话后,他将手机还给阿丽,可过了一会又要求阿丽将手机交给他。阿丽不给,双方因为手机的问题发生冲突。

   随后,钟某某拿一把勾刀欲砍阿丽,阿毅见状拿一个水烟筒进行阻止,钟某某即持刀砍阿毅的头部,之后又用刀背打击阿毅的头部,顿时,阿毅的头部鲜血直流。

   阿丽趁机往外跑,钟某某持刀追了出去,后来追了一段路追不上,才返回家中。知道自己砍伤妻弟,钟某某便跑到屋后的山上躲藏。

   阿丽搭车到了娘家后,接到女婿小邹的电话才得知阿毅被丈夫砍伤了,且伤势很重。2014年9月12日,阿毅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阿毅是被他人用锐器和钝器共同致伤头部导致颅脑损伤而死亡。

   案发后钟某某知道民警多次来找他,自己躲不过,9月13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钟某某落网后供述称,他每天都要饮酒,平时有打骂老婆的行为。

   市中院认为,被告人钟某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案发后钟某某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本案因夫妻之间的矛盾引起,且钟某某的亲属赔偿了被害人亲属全部经济损失,可对钟某某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市中院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

   办案法官:拒绝家暴,从第一次开始

   本案中,虽然行凶的丈夫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透过该案令人反思。很显然,妻子长期遭遇酗酒丈夫的家暴,可她的一再容忍躲避,没能换来家里的平静,反而演变成弟弟的惨死。这样的悲剧,谁也不愿意看到。

   丈夫喝了酒打骂妻子,这在周围邻居、阿丽娘家,甚至阿丽本人看来,只是家务事,或许正是基于这一点,阿丽长期忍受家暴,未能拿起法律武器,对家暴说不。

   “实施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严重的会构成犯罪。”办案法官表示,拒绝家暴,要从第一次开始,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坚定的态度才能告诉施暴者不能用拳头解决家庭问题,才能阻止家暴恶性循环。

   第一次发生家暴该如何应对呢?办案法官表示,一旦发生家暴首先可以寻求周围各方力量的救助,这在《婚姻法》第43条明确规定了家庭暴力的救助措施,包括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劝阻、调解,公安机关的制止等。7月28日国务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规定对家庭暴力行为,任何组织和公民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妇女联合会等有关组织投诉和求助。还规定根据情节的轻重对加害人出具告诫书、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

   《妇女权益保障法》有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现行《刑法》也有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除此之外,家庭暴力涉及的罪名有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侮辱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等。  (记者 陈梅 通讯员 苏微)


原标题:丈夫欲施家暴妻弟劝阻惨死刀下 行凶丈夫一审获刑无期 法官:拒绝家暴,从第一次开始


责任编辑: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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