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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夫家暴 她申请到容县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7-11-15 11:26:11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记者 陈梅 通讯员 李北生
法官向李远释法,并进行教育

即使是老夫老妻,也无法抵挡因家暴带来的伤害。容县年过5旬的黎云(化名)在遭到丈夫李远(化名)家暴后,向容县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禁止李远对黎云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李远骚扰、跟踪黎云。”11月10日,根据申请人黎云的申请,容县人民法院发出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因遭家暴 5旬的她起诉离婚

黎云与李远均是60后,双方是自行相识谈婚,已结婚20年,儿子也已经成年。如此家庭本该有着幸福美满的生活,却因丈夫李远有家暴行为而蒙受着暴力的阴霾,黎云随身携带防狼喷雾预防来自丈夫的暴力。从去年起,黎云带着儿子离家租房居住,夫妻二人也开始了分居生活。

去年底,黎云向容县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但后来撤诉了。或许她考虑到两人已有多年的夫妻关系,儿子还尚在读书,不想让这个家轻易散了。然而,李远没有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痛改前非。

今年10月初,黎云又向容县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法院开庭审理时,李远没有到庭。考虑到双方是自行相识谈婚,且结婚多年并生育有一个儿子,法院还是想给彼此一次机会,判决不准双方离婚。

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在法庭上没相见,10月底,黎云与李远却在镇集市上碰上了,两人产生矛盾后,大庭广众之下发生拉扯、殴打行为,幸亏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处置,事态才得以平息,但李远仍对黎云进行言语威胁,黎云不堪其扰,遂向容县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接到申请后,尤力院长亲自向申请人黎云了解情况,并对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法官按照法定程序到公安机关、司法所、综治办、村委会和当事人家中进行了调查核实。

最后,容县法院认定黎云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为了充分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作用,法官将人身保护令裁定书送到李远手中时,向他释法明理,并进行教育。李远最终签收了这份裁定书。

根据这份有效期为半年的人身保护令裁定书,若李远违反保护令,视情节轻重,会被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撤销、变更或者延长的决定。(记者 陈梅 通讯员 李北生)

原标题:遭夫家暴 她申请到容县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责任编辑: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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