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下旬,有孕在身的梁女士请假一个多月后到银行查询,发现工资存折根本没有当月的工资进账。“问了单位财务人员,说因为我请假不符合规定,当月工资全部被扣除了。”近日,梁女士拨打《法律帮问》热线说,单位就这样扣除她的工资,太不合理了。
梁女士是城区某事业单位的聘用工,两个多月前怀孕后经常感觉身体不适,便向单位请了一个月的病假在家休息。当时,单位告知,怀孕期间没有这样的假期规定。虽然也觉得相关负责人说得在理,但由于妊娠反应太大了,梁女士实在是无法应对手头工作,只好硬着头皮在家待了一个多月。没想到,当月的工资就这样全被扣没了。梁女士想问问,女工在怀孕期间遇到身体不适,或保胎需要请假的,单位该不该扣除员工工资,单位如此做合不合理?
广西典圣律师事务所陈兆福律师解答:病假不同于产前假和产假。怀孕并不能成为休病假的理由,女职工怀孕后如果确实身体不适,有医院相关证明需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企业可按照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医疗期内应当支付工资,工资通常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具体标准可参照当地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如果女职工未有相关医院证明擅自休假,用人单位可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将该行为视为旷工行为,旷工期间可不支付工资。 (记者 陈凤秀)
原标题:怀孕请假一多月,工资全被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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