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资金周转不灵借钱是人之常情,但抵赖不认就不厚道了。这不,一对多年好友因借款之事成了“仇人”。近日,玉林市玉州区法院通过强制提取被执行人工资,成功执结一起“好朋友”之间的民间借贷案。
陈某与苏某是认识多年的好朋友。2015年1月,苏某因一时急用,向陈某借了几万元,写了借条给陈某收执,约定一年后归还。到期后,陈某碍于朋友情面,一直没向苏某催还借款。但是眼看时间一点点地流逝,诉讼时效将过,陈某便委婉地向苏某催还欠款,而苏某三番两次说暂时没钱,过些时候再还。
2016年5月,陈某一纸诉状将苏某告至法院。在庭审时,苏某不顾朋友情面,百般抵赖说钱早已归还,归还时只是碍于朋友情面没向陈某要回借条,也没有要陈某写收据。法律是要讲证据的,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苏某没能拿出证明已归还欠款的证据,最终承担败诉的后果。双方也因此事撕破脸成了“仇人”,自此不相往来。
本案进行执行程序后,苏某还是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案件主办人钟梅法官了解到苏某在南宁市某单位有正式工作,而且工资收入比较高,于是立即办理手续向苏某所在单位送达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单位继续将工资发放到已冻结的原银行账户。2017年12月21日,钟梅法官到南宁扣划该银行户上的存款,并支付申请执行人陈某,该案成功执结。(通讯员 黄伟)
原标题:因借款好友成“仇人” 强制提取工资促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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