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点亮审判事业的“半边天”——记容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女法官)
女法官和留守儿童玩拔河比赛。
在容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队伍中,有一群不爱红妆爱素裹,犹喜金色天平、黛黑法袍和三尺判台的女子。她们同男法官们一样,肩负着打击犯罪、化解社会各种矛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
去年,容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案件266件,女法官结案数占全庭审结案件数50%以上。该庭被评为玉林市“三八红旗集体”,庭长梁东丽被评为广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以及自治区“五一巾帼标兵”。
寓教于审,关爱点亮人生路
在容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帮教感化 迷途知返”八个大字赫然墙上,让失足的少年和家长们感到无比的亲切和信赖。
刑事审判庭的女法官们坚持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方针,通过法官判后寄语、判后心理辅导等多种形式进行帮教,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让“小浪子”回头金不换。
在审理被告人李某介绍他人卖淫一案中,承办该案的“法官妈妈” 梁东丽同志通过阅卷得知,被告人李某是一个16岁的花季少女,因为误交损友无心向学,退学后不听父母劝告,经常与社会上不良青年来往从而走上犯罪道路。为了更好地挽救李某,梁东丽同志在判决书后面附上了温情的判后语。不久,梁东丽收到了李某从看守所寄来的一幅画与一封信,那幅画很朴素却很传神——一个未成年的小女生手持一面锦旗写着感谢的话语,而信里传达的是对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认识和改过自新的决定,并多次对挽救她的法官表示感谢。
法官们还长期关注判后刑满释放少年的发展,坚持回访教,帮助小青年重返社会。刚满16周岁的庞某因贩卖氯胺酮,被判处拘役4个月。刑满释放后,刑事审判庭的女法官们会同县妇联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一起,去到了庞某家中。庞某及其家人感到意外而高兴,没想到法官还想着刑满释放的人员。回访中,庞某向法官保证今后绝不与毒品有染,其家人也表示一定督促庞某改过自新。
沟通合作,为孩子的成长护航
刑事审判庭的女法官们在审判实践中发现,很多未成年人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与家庭教育环境密不可分。很多家长对孩子缺乏管教,不善于与孩子沟通,不及时了解孩子的交友情况,对孩子夜不归宿不过问,或是对孩子的教育方法简单粗暴,最终导致孩子因交友不慎或离家出走而走上犯罪道路。
要教育好失足少年,只靠社会和法官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家长的不放弃和关爱是失足少年积极改造的最大动力。为此,刑事审判庭在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创新性地成立了“家长园地”,把家长也作为教育的对象,开展法律讲堂、亲子共学法、入户普法等普法活动,让父母在家庭教育中当好孩子的第一任教师,通过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合作,达到为孩子一生的成长护航的双赢目的。
去年4月,钟某某、李某某、黄某某及凌某某4名未成年人因贪小便宜,眼看身上无钱所花,一时冲动,遂对被害人实施抢劫,并于当晚将所抢劫到的钱全部挥霍。11月18日,容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本案,其中钟某某父母因故不能参加诉讼,该院刑庭法官根据合适成年人制度为其指定了两名资深教师为其出庭辩护。
在法庭教育时,面对法官的谆谆教诲,4名少年后悔莫及。他们的父母对自己以往教育儿子的方式也翻然悔悟,同时表示对自己子女的未来十分堪忧。
庭后,“法官妈妈”邀请参与庭审的家长来到“家长园地”谈心,并就未成年教育问题进行帮教,嘱咐几位家长对自己的孩子不要灰心、放弃,在其服刑期间主动多与孩子通信联系、沟通、鼓励,帮助自己的孩子找回自信,引导其早日回归社会。
审判延伸,庭外服务暖人心
容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里有一支女法官巡回宣讲团,她们充分发挥女法官的专业优势和性别特点,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每年均到城区各中小学、社区、农户家,通过上法制教育课、校园巡回专题讲座、模拟法庭、法律咨询等方式进行法律法治社会宣传,不断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防范意识、法律意识,受教育人数年均5万多人。
关注刑事被告人孩子的健康成长也是她们一直在做的事情。去年12月,法院在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时,了解到被告人黎某的妻子8年前就离家出走至今未归,家里只留下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一个13岁,一个11岁。这两个孩子不是孤儿却胜似孤儿,牵动着女法官的心。“法官妈妈”们3次前往黎村镇去看望这两个孩子,为家徒四壁的他们带去爱心款、御寒衣物和面条鸡蛋,鼓励他们勇敢地面对生活的挫折,好好读书生活,并为他们申请国家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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