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没个驾照 赔了18万)
本是形影不离、感情深厚的一对好友,却因一次偶然的驾车出行,突遇车祸夺走一命。惨剧的发生,源于一次无证驾驶行为。
2013年10月的一天,刘某某与王某相约出行,由刘某某无证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搭乘王某,当俩人驾车到某县城区的一个路口,不料想,与李某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某受伤,王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某与刘某某均对事故承担同等责任,王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事故发生后,小轿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及李某某作出了相应的赔偿,共赔偿了26万多元给王某的父母,刘某某赔偿了4000元。此时,王某的父母无法忍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结果,一纸诉状将刘某某及其父亲告上了法庭。
案经博白法院主持调解无效后,博白法院审理确定刘某某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合计18万多元给王某家属。
(记者 李东燕 通讯员 李彬)











司法救助,为困难群体撑起一片晴空
平政法庭:法治小“支点”撬动振兴大战略
全区优秀人民警察梁朝金:除恶务尽的“尖刀”刑警
玉州区人民法院对两起涉恶案件集中公开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