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近年来,“双十一”已经成为广大消费者网上购物的重要节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我市的实体商家不仅能坚守自己固有的阵地,有的还迈向了更广阔的天地。“双十一”来了 玉林商家笑傲江湖)

随着“双十一”的来临,商家纷纷打出广告,借势促销。(记者 蒋金泰 摄)
“不用等‘双十一’了,现在买化妆品就有多重优惠,买一送一,满300送50,还有抽奖呢。”11月10日,在玉林城区金城商厦一家化妆品专柜,销售小姐忙着向顾客介绍产品和优惠,王小姐和同伴高兴地每人选了一支口红,“只花了一支的钱呢。”她告诉记者,有这样买一送一的活动,又能看到产品的颜色和质量,就不用上网挤了。近年来,“双十一”已经成为广大消费者网上购物的重要节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我市的实体商家不仅能坚守自己固有的阵地,有的还迈向了更广阔的天地。
实体商家笑分蛋糕
“‘双十一’来金城更划算!”、“线下更便宜,服务我更优”、“11月8~12日在超市各门店满99元送110元购物券”……一走进金城商厦,就感受到浓浓的狂欢气氛,“‘双十一’,不用等快递,来金城,喜欢的东西马上带回家。”金城商厦的营运总监胡辉告诉记者,该商厦加入了一场由国内领先零售业企业联合发起的“莲荷”行动,以最优惠的价格、最优质的服务回馈消费者,与电商“双十一”一起,营造线下线上大联欢的零售氛围,刺激消费,最终使店商与电商“双赢”。在该商厦,化妆品、服装、珠宝、家纺等品牌都推出了各种优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节日购物氛围。
玉林的老牌商家东明家电城也在11月7日~24日期间推出家电打折、消费上线送代金卷、礼品等活动,其中“抽大奖,赢汽车、家用电器”活动消费满500元赠送抽奖券一张,特等奖是一辆汽车。在东明家电城,一对夫妇正在挑选冰箱,他们告诉记者,“趁着优惠活动的时候来,可以便宜不少,而且售后维修服务更让人安心。”此外,苏宁电器也在11月7日~12日实行全场打折,购买商品还赠送精美礼品。走在人民中路、内环南路、内环东路、步行街上,不少店铺也贴出“全场5折起”、“全场3~5折”、“买一送一”等优惠标语。
购物消费节引爆热潮
“政府部门投入财政专项资金,以购物券的方式向广大市民发放福利,目前已发放80万张购物券。”玉林市商务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第二届“岭南都会”消费购物节早在10月28日就已经开始,为期34天将持续至11月30日,目前有60多家企业商家积极参与,涉及百货、超市、医药、汽车、家电、IT、通信、地产、家居、建材、餐饮娱乐、成品油等行业,商家促销力度空前,实实在在让利消费者,进一步繁荣了市场经济。
“线上线下各有优势,二者融合更有威力。”玉林师范学院经济学教授许进杰博士说,实体店与网络销售各有各的特点和长处,二者都不可能完全替代对方,实体店的好处是亲眼看到商品,可以试穿试用,马上带回家;而网络销售的最大优势则是因为减少了中间环节而价格实惠,不足之处则是难以亲身体验。如今,电商发展已是大势所趋,我市的众多实体商家也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在发展理念、经营模式、销售服务等方面不断完善提升,并借助电商这一便利的平台取得更大的发展。(记者 禤繁 实习生 张家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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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实施后首个“双十一”
工商提醒:网上扫货还得悠着点
随着“双十一”购物狂欢的到来,新《消法》也已实施近8个月。记者从玉林市工商部门获悉,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退一赔三等规定是新《消法》亮点,但新法实施至今,仍存在消费者“后悔权”被变相剥夺的现象。工商提醒,消费者在“双十一”网购中要注意理性消费,不盲目抢购,权益受损要善用新《消法》维权。
网购货不对版、“七天无理由退货”成咨询热点
新《消法》第25条规定,网购消费中,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然而记者调查发现,新法实施至今,仍有商家以故意拖延退款时间等手段变相剥夺消费者的“七天后悔权”。
今年9月,消费者小陈在某网上商城买了一条裙子。收到货品后,小陈发现所购裙子的尺码不合适。因为已是最大码,于是小陈想联系卖家退货。本以为商家会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尽快给予退货退款。然而隔了几天,卖家一直没有回复。后来,卖家以已过了7天为由拒绝了小陈的退货要求。像小陈这样的烦心经历还有不少消费者经历过。记者从玉林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了解到,自今年“3·15”以来,该中心接到的关于网络购物、电视购物、电话购物方面咨询共计有42件。其中网络购物占多数,网购货不对版、商家无故拖延造成退货难等是网购投诉咨询热点。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小江告诉记者,由于接到的网购投诉多是本地消费者投诉外地卖家,按规定这一类的投诉应由经营者所在地工商部门处理,因此本地工商部门爱莫能助,只能建议这些消费者联系经营者所在地工商部门进行维权。
善用“后悔权”,下单前要看清适用范围
每年一到“双十一”,五花八门的网络购物优惠广告占满各网购平台,超低的折扣让消费者“心花怒放”,点燃了消费激情。玉林市消委会提醒,新《消法》规定七天无理由退货,旨在为消费者营造更舒心、更放心的购物环境。消费者要想用好“七天后悔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上网血拼时要注意看清“七天无理由退货”的适用范围,确认商品是否在适用范围内。
据悉,新《消法》规定,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以及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目前,不少电商平台已对“七天无理由退货”作出承诺,同时也对一些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产品进行明确,消费者要多留心眼。如某电商平台就对不支持退货特殊商品作了明确,即“出于安全和卫生考虑,贴身用品、化妆品、食品类、个人护理商品、贵重商品暂不予退货,经权威部门检测商品存在内在质量问题者除外。”为确保退货有门,消费者在下单前要看清商家的相关规定,或与商家沟通确认该商品是否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另外要注意,新《消法》规定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关于“商品完好”如何定性,目前新《消法》并未给出标准答案。为防止不良商家钻空子,建议消费者收到商品后尽量别剪标签,尽量保持商品的原包装等,待确认商品满意后再使用。
网购权益受损,一年内皆可发起维权
“这件外套我之前在实体店看过,原价559元,换季打完折也要300多元,现在网购的话,‘双十一’那天只要158元,真的很让人心动。我的支付宝已经充好钱,准备‘双十一’那天把它拿下。”记者了解到,面对“双十一”的火热促销,不少市民已经“摩拳擦掌”准备投入到这场网购盛宴中。为了确保网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工商提醒消费者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冷静对待促销,理性网购。
在网络购物时注意以下几点:
1.尽量选择到信用好、安全性较高的网站购物。不要轻信眼花缭乱的广告,盲目选择超低价格,要注意货比三家,尽量选择信誉度较好的商家。在网上交易、充值时要注意核对官网地址,以防误入“钓鱼”网站。不要轻易点击卖家通过QQ或E-mail等方式提供的交易链接或者图片等。对于自己不熟悉的网站,最好不要轻信付款。
2.交易过程中要注意保存交易证据。在网购消费纠纷维权中,很多消费者往往因不能准确告知卖家的基本信息而给维权带来很大的麻烦。因此,消费者在网购时可通过旺旺等聊天工具,尽可能获取卖家的真实身份、经营地址等信息。同时,注意保留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确保出现问题进行投诉时有据可举。
3.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及时维权。网购商品若出现问题,要第一时间与商家沟通协商处理,若商家无回复,及时申请电商平台介入处理,并及时提供相应的证据。若通过电商平台仍不能协商解决,及时向经营者所在地的工商部门申诉举报。消费者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起一年内皆可向工商部门申诉。(记者 陈立萍 通讯员 孙易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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