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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之殇: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

2014-08-28 08:59:05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吕炎辉 李金丽

(原标题:近日,市检察院未检科统计的数据表明,近年来,在受到刑事处罚的青少年当中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数逐渐增多,与20 世纪70 年代相比,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提前了2到3周岁,16 到17 岁成高发阶段。 花季之殇: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

“从犯罪案件数量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件数、人数呈明显上升趋势;从犯罪性质看,违法犯罪的种类多样化,盗窃、抢劫等财产型犯罪和故意伤害等侵害人身权利犯罪最为突出;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增多……”近日,市检察院未检科就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进行疏理,结合调查情况及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对部分常见案例进行了解读——
   因刷牙发生口角,伙同他人殴打同学
   某日上午,15岁的初中学生小龙因谁先用水龙头等水刷牙问题,与同学小可发生口角而怀恨在心,随后便叫同村16岁的小其和17岁小过一起教训小可。一天,小龙伙同小其、小过持木棍在小可上学必经之地等候,见其经过时,3人冲上去殴打,致小可倒地后逃走。经鉴定小可的伤情属于重伤。最后,小龙也因犯故意伤害罪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罪名解读: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检察官贴士:在平常交友过程中要学会宽容,所谓“君子动口不动手”,不要为了一时之气,伤人又伤己。
   未成年男女同居产女,无力抚养水缸溺死
   17岁的小晶与小将同居后,产下一女婴,因觉得没有能力抚养孩子,两人随后产生了溺死婴儿的念头。一天晚上,因婴儿哭闹心烦不已,小晶和小将女婴放入了自家门前装满水的水缸内溺死。次日中午,女婴尸体被发现。两人也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法律制裁。
  罪名解读: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检察官贴士:任何人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未成年人心智还不成熟,遇事不冷静,冲动之下容易犯罪。青少年应树立尊重生命的文明意识,从主观上预防犯罪,不应非法侵害他人身体,更不能随意剥夺他人生命。
   晚上外出兜风,遭遇同伴强奸
   17周岁的小文和15岁的小永是朋友,一天晚上,两人闷得发慌,想找14岁的小琴一起去村里玩。后来,小文和小永对小琴说,光在村里没有节目很无聊,要用摩托车一起搭小琴外出兜风,小琴同意了。于是,小琴就上了两人开的摩托车。随后,小文和小永故意把小琴拉到一处偏僻的稻田边,不顾小琴的反抗,先后强行与小琴发生了性关系。最终,小文和小永因犯强奸罪被判刑。
   罪名解读: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或者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如轮奸等),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女性为男性顺利实施强奸提供帮助行为的,同样构成强奸罪。奸淫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无论幼女是否自愿,按照强奸罪从重处罚。
   检察官贴士:女生在预防性侵害方面一定要提高警惕,平时和男生交往过程中,要做到自尊、自重、自爱。除了避免单独和男生外出之外,不要轻易和男生在家里或是安静、封闭的环境中会面。此外,青春期男女生之间应保持正常的男女关系,把主要精力用在学习上,多多参加集体活动,在集体中开展正常的异性交往。


替朋友出气,强制侮辱他人
   去年,同一初中的女学生小兰与小平因琐事产生矛盾。于是,小兰将事情告诉小雄。为了替朋友出气,小雄伙同十几名青少年男女将小平骗到KTV包厢内,脱光小平的衣服,对其辱骂、殴打、吐口水,剪小平头发,往小平身上涂BB霜,喂她吃他人吃过的汉堡包等,同时用手机拍照并将相片散布到网上。小雄等人涉嫌犯强制侮辱妇女罪被惩处。
  罪名解读:强制侮辱妇女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侮辱妇女的行为。其侵犯的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隐私权和名誉权。
   检察官贴士:友谊是人生的美酒。青年朋友应该珍惜友谊,团结友爱。不能为了一己之私或寻求精神刺激而闹事取乐,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翻墙入室,窃走业主50元
   去年9月下旬的一个凌晨,某校高一学生小轩翻墙进入某居民住宅,持铁棍将业主房间的窗户栅栏撬开入室,将业主房间抽屉内的50元人民币盗走。不久,小轩被警方抓获。
   罪名解读: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溜门撬锁、翻墙入户、趁人不备盗取他人财物等。
   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不论数额多少均构成盗窃罪。广西盗窃罪的立案标准:1500元。
   检察官贴士:青少年要树立正确的财富观,培养社会公德意识,增加自己的法律意识,不要养成好逸恶劳的不良思想。
   闯入男生宿舍,抢夺19元现金
   去年的一天凌晨2时许,小工等5人爬墙进入某中学1104班的男生宿舍,采用恐吓、威胁、殴打等手段抢得小朋等学生的现金共19元。
   罪名解读: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抢劫数额多少不影响定罪,仅对量刑轻重有影响。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贴士: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要用知识和能力,为自己的未来赢得资本,赢得财富。而不是靠去偷、去骗、去抢。
  强拿香烟遭拒,持刀捅伤他人
   某日下午,17岁的小示在某网吧未经小型的同意,强拿小型的香烟,被拒后小示动手打小型,双方发生打斗,打斗过程中,小示持刀捅伤小型的大腿致轻微伤。小型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罪名解读:寻衅滋事罪的犯罪行为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检察官贴士:青少年切忌养成贪图享乐、自私自利、专横霸道的恶习,不能处处以自己为核心,随心所欲、我行我素,应尊重他人,自律、自重。    (文中涉及姓名均为化名)  (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吕炎辉 李金丽)

责任编辑: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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