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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玉城“电驴”要上牌 交警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哦

2014-07-12 08:20:43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记者 刘理桂 通讯员 黄英东

(原标题:8月1日起玉城“电驴”要上牌)

7 月11日,《玉林市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正式发布。《通告》对我市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各有关事项作了详细说明——

▶登记上牌新车30日内上牌,旧车1年内上牌

▶“超标车”管理发放3年有效期临时号牌

▶保险保障鼓励车主购买保险

▶办理注册登记现场交验车辆


如今,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大众化的出行工具。

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是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其最高车速最高车速应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千克。然而,大多数电动车企业早已顺应市场需求而“抛弃”了“国标”,目前市面上的电动车绝大多数都已“超标”。

随着《通告》的发布,玉林电动自行车将“持牌”上路,对“超标车”进行有效管理。

焦点一:登记上牌——新车30 日内上牌,旧车1年内上牌

根据《通告》,我市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发号牌、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凡是在2014年8月1日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在2015年7月31日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立的登记点(登记点另行公布)申请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自2014年8月1日起,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规定的电动自行车,不准予办理登记;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国家标准规定并属于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在购买车之日起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车辆注册登记。

自2015年8月1日起,无牌无证的电动自行车,或者非本市市区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市区范围内的道路行驶,违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焦点二:“超标车”管理——发放3 年有效期临时号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 公里,以及1999年颁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相关规定,玉林城区的电动自行车绝大部分都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属于“超标车”。

对此,《通告》明确,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国家标准规定并属于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发放正式牌证。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以及不属于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也就是“超标车”,发放有效期为3 年的临时牌证,每人凭身份证明限登记一辆,过渡期满后收回牌证禁止上路行驶。

焦点三:保险保障——鼓励车主购买保险

《通告》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驾驶人为电动自行车购买相关保险。

记者了解到,以往的电动车交通事故,往往是由于电动自行车主逆向行驶、超速造成的,电动自行车主通常要负主要责任。而购买电动自行车第三方责任险的话,可有效减轻个人的风险和压力。

记者致电玉林市保险行业协会了解到,早从去年起,玉林多家保险公司已推出了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每辆电动车每年的保险费为30~50 元,目前,已有不少电动自行车主前去咨询、购买。


焦点四:办理注册登记——现场交验车辆

   《通告》明确,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办理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时,应当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车辆登记申请表、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委托书和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或者车辆来历证明、车辆出厂合格证等材料。

   对2014年8月1日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缺失购车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所有人可以凭销售企业出具的证明书,或者辖区公安机关派出所、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合法财产的证明书,或者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合法财产的证明书和工作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或者本人关于车辆来历的承诺书和遗失登报声明申请注册登记。

   按照自治区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车辆,收取牌证工本费每辆10元。

   此外,《通告》还明确,今后《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国家标准如有修订,符合新修订的国际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给予注册登记、更换正式牌证;不符合新修订的国际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上牌,不得上路行驶;但已取得临时牌证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在过渡期内继续使用。

   自行组装或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三轮电动车,两轮燃油助力自行车,不纳入本次登记范围,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等现行法律法规予以查禁和取缔。 (记者 刘理桂 通讯员 黄英东)

责任编辑: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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