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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电驴”买份保险,或能解事故之痛

2015-08-12 08:40:06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记者 陶继军

   从去年8月1日起,我市开始实行电动车辆登记上牌政策,而借助电动车上牌的政策这股“东风”,不少保险公司趁机热推电动车车险,然而市场反应冷淡,当时上牌车辆的车主中,自愿购买者不多。如今,这种为期一年的保险也基本到期,但记者从保险公司获悉,不少曾购买了电动车保险的顾客,也很少选择续保。

   电动车险种的设计,是为了有力化解电动车事故风险,避免电动车撞别人“赔不起”,伤自己“医不起”的窘境,但为何群众不愿意投保呢?化解电动车事故风险的还有什么好招?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现状: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倍增

   记者从市交警部门获悉,电动车由于具有价格亲民、速度比自行车快等诸多优点,已经成为众多家庭的必备交通工具之一。然而也由于速度快等特点,电动车的杀伤力可不小,据不完全统计,光是城区电动车保有量就高达30万辆,但因为城区道路交通流量大,加上大量的电动车穿插车流,难免会出现交通事故,严重的可能导致伤亡。近年来,城区交通事故涉及电动车的比例都在50%以上,其中不乏致重伤、死亡的案例。

   一辆电动车价格虽然不过数千元,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侵权赔偿款可达上万元,造成严重伤亡的可达几十万元,超出一般人承受能力。一些电动车主无赔偿能力,肇事后一跑了之,伤者得不到分文赔偿,导致事故纠纷处理困难。因此,带出了“电动车裸奔”的无奈:撞别人“赔不起”,伤自己“医不起”,这已经成为城市交通管理的一大难题。

   探索:电动车保险或能破局

   对于这个难题,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认为,相对较好的解决办法是提倡电动车车主购买电动车第三者险,当然更理想的做法是建立起电动车强制保险制度,电动车也像机动车一样要求强制性购买第三者责任险。

   早在2013年,我市正式实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之前,广西部分保险行业就已经推出了与电动车相关的保险业务,这些保险中包含有第三者责任险及驾驶人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电动车第三者险,由保险公司对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进行赔偿;投保车主意外伤害险,由保险公司对自己驾车发生的意外伤害进行赔偿。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一年保费为30元或50元,最高分别可赔付6万元和10万元;驾驶人意外保险20元,最高可有1万元保障。

   据介绍,如果投保了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电动车主的负担将大幅度减小。首先,保险公司将在保险额度和责任范围内为车主“买单”,减轻了车主的经济负担。其次,保险公司将出面做“和事佬”,提供专业的调解服务,促成车主与伤者达成赔偿协议,避免纠纷的持续和升级。

   支招:如何购买电动车车险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人们对电动车参保问题看法不一,有的人支持投保,有的人则认为没必要,不愿意花钱。还有部分人起初持反对态度,但遇到事故有了维权艰难经历后,又开始赞成投保。此外,有一部分人不知道如何给电动自行车办理保险。

   市民如需投保,需提供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被保险人身份证,电动车上牌之后的车辆牌照等材料。市民驾驶电动车发生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协助进行查勘或事故调查。

   被保险人索赔时,也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及投保的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法律文书(责任认定书、调解书、裁决书、判决书)等。

   他山之石

   柳州电动车由商家送保险

   为了转移电动车事故风险,有的城市已经行动起来,推出了电动车带牌销售并赠送电动车保险的做法。比如柳州市,电动自行车开始带牌销售,购车可获赠保险。市民在经销点购车,在不加价的情况下,就可免费获得经销商赠送的“两轮电动车第三者综合保险”及“两轮电动车意外险”。购买车辆的市民获赠保险,保费由商家承担,这样的方式让市民的投保积极性相对较高。(记者 陶继军)


原标题:为“电驴”买份保险,或能解事故之痛 交警:为解决事故纠纷,望能推行强制险



责任编辑: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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