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子被拖欠工资抵偿父欠厂方债务 律师法官合力调解,三方两案同时和解)
父亲欠厂方借款利息,厂方拖欠其儿子及亲属的工资,这起关系复杂的债务纠纷经福绵区法援律师与当事人沟通,以及与执行法官通力合作后,儿子及亲属终于同意用工资抵偿债务,厂方与其父的借款纠纷亦同时得以解决。
被拖欠工资,法援援手诉至法院获支持
2003年2月,张铭和梁均(均为化名)受聘到福绵区一家服装厂工作。自2012年2月开始,厂方开始拖欠这两名工人的工资,至2013年1月底,厂方一共拖欠了他们的工资15000元。两名工人为此没少找厂方讨要,但厂方总以各种理由推脱不给。
去年夏季,在多次找厂方讨要无果的情况下,张铭和梁均找到了劳动仲裁部门帮助解决,当事人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厂方同意分期支付所欠工人工资。事后,厂方仅支付了每人1000元工资,余下的13000元并没按约定履行。面对这样的情况,张铭和梁均觉得进退两难,继续留厂?欠资将会越欠越多;如果离开?又担心厂里不认这笔账了。无奈,去年5月下旬,两人到福绵区法援中心求助。
接到申请后,福绵法援中心及时启动了法援审批程序,指派在法援中心工作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广东意合律师事务所何丹智律师作为工人追讨工资的代理人。何律师接案后,认真审阅案情,调查案件证据,分析认为工人与厂方存在劳动关系,确定厂方拖欠工资的事实,决定通过诉讼程序,为工人讨回工资。玉州区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支持工人工资及赔偿金诉求,同年8月上旬判决结案。
工资抵偿债务,调解同结两案
判决书生效后,厂方同样没有履行判决义务,何丹智律师又帮助工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厂方的业主突然提出,工人张铭的父亲,同时也是梁均的亲戚,欠有他的借款利息10000元,而且已经通过诉讼判决,要求张铭、梁均代为解决这笔借款利息。此债与彼债,主体不同,金额不一,两名工人的工资金额比另案的债务多,能互相兑减吗?为了一并解决这两起纠纷,何丹智律师多次与当事人沟通,并与执行法官通力合作。近期,三方当事人签订了《协议书》,张铭和梁均同意用工资抵偿这笔债务,两起案件同时和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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